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郑林女士、黄莺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提名郑林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该议案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予以通过。

  2、提名黄莺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该议案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予以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文俊先生、曲献伟先生、许太明先生、孙卫东先生、李文静女士、雷志天先生、冯和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苏勇先生、李建勇先生、李长宝先生、罗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罗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苏勇先生、李建勇先生、李长宝先生、罗妍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郑林女士、黄莺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文俊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8年1月至2010年6月,曾先后任职上海复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锦之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锦之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2015年8月,曾任职上海远建管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3月至2015年4月,曾任职上海复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青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2019年3月,曾任职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黄文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992,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曲献伟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建筑工程专业学士学位,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师。2001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先后任职上海复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锦之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技术总监;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5年8月至2017年12月,曾任职公司监事、技术总监;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曲献伟先生通过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1,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许太明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物理化学硕士学位、企业管理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1997年7月至1998年8月曾任职华东理工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教师;1998年9月至2015年7月曾先后任职上海复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锦之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期间曾任职研发部经理、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9年3月,曾任职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许太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86,5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卫东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经济法专业学士学位。2000年1月至2015年7月,曾先后任职上海复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锦之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孙卫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47,2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文静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闻学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至2007年,曾任职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2007年至2009年,曾任职上海鲁能中卡智能卡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主管;2009年至2011年,曾任职上海吉泰远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李文静女士通过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雷志天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1年11月至2015年5月,曾任职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曾任职复洁环境工程(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7月,曾任职浙江复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浙江复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雷志天先生通过杭州隽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60,7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和伟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科学专业硕士学位。2007年8月至2011年4月,曾任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经理;2011年5月至2012年7月,曾任职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2年7月至2012年10月,曾任职华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2年10月至2015年6月,曾任职圆基环保资本副总裁;2015年7月至2018年2月,曾任职东方园林环保集团投资中心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国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冯和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苏勇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2009年1月到2016年7月曾任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上海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3年10月至2021年4月,曾任职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主任;2012年10月至今担任复旦大学东方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会长和上海生产力学会副会长;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苏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建勇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0年2月至1994年2月,曾任职上海市龙华污水处理厂厂长;1994年3月至2000年12月,曾任职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1月至2008年12月,曾任职上海市城市排水市北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2年8月,曾任职上海市闵行自来水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7年2月,曾任职上海阳晨股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8月至2017年4月,曾任职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建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长宝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法学专业硕士学位,律师。1996年11月至2005年6月,曾任职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律师;2005年6月至2006年8月,曾任职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争议解决部经理;2006年8月至2011年4月,曾任职上海汤普逊市场调研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和上海唐韦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1年4月至今,任上海致格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2017年至今,任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长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妍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香港大学金融学博士。2010年9月至2014年11月,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助理教授;2014年12月至2020年11月,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12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12月至今,任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罗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林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2月至2011年8月,曾任职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梯有限公司质量专员;2011年9月至2016年6月,曾任职英创人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咨询顾问;2016年7月至2018年1月,曾任职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主管;2018年2月至2018年6月,曾任职上海众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经理;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曾任职中新资服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人事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人事主管。

  截至目前,郑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莺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6年至2007年,曾任职傲胜中国上海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助理;2008年至2018年,曾任职康格会展(上海)有限公司票务部助理;2018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总裁办公室副主任。

  截至目前,黄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9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7月12日,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2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22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120.4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749.21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1.1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1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6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7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30日

  至2021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7月26日9:00-11:30,13:00-16: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1年7月26日16: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8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 年 7 月 26 日 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8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5081682

  联系人:李文静、朱鸿超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7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323号401-17室”变更为“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A7幢801室”。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原《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下述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次相关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本版导读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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