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1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07-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9,005,14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按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的原则实施;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目前不存在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005,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4.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2.0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9,005,147股,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增至96,607,205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1年7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7月12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且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从69,005,147股转变为96,607,205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七、每股收益变动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96,607,205股摊薄计算,2020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4.9851元。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数量和已经授予尚未办理登记完毕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锐、徐博

  咨询电话:027-87001772

  传真电话:027-65521900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3日

本版导读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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