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连续40个工作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提示性公告

2021-07-13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直接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截至2021年7月12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80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tzqzg.com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关联方

  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之一。本次发行价格为10.57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本次网下申购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符合相关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不存在利益冲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09日发布的《青达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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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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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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