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1-079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468,694,930股变更为499,444,930股。
2、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持股5%以上股东张敏先生拟减持股份计划减持公司股份进行了预披露。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现将上述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告中部分数据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差异。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2、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东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
2、股份来源:张敏先生的首发、定增及转增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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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1年7月1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敏先生《关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张敏先生截止本公告日共计减持4,993,200股股份。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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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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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 张敏先生将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会继续关注本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前述股东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将根据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张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1-080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年7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石牛路73号方正电
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融先生
6. 召开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21年6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下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权的股份95,083,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19.037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5,078,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19.0368%,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8,9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人,所持(代表)股份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0.0010%,其中中小投资者1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4、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95,078,503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2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95,08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4,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吕荣律师、吴媛丽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代表有表决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2021年7月 14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1-081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一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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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上述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1、2020 年第一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各项业务尤其是汽车相关业务的产销量大幅下降。本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恢复,各项业务尤其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超过100%,但由于报告期内铜、铝、硅钢片等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原材料成本相应上升,影响公司营业利润增长低于营业收入增长。
2、公司于2020年9月与关联方上海中振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详见公司公告2020-053号),作为公司与地方政府及控股股东合作发展新能源汽车驱动研发资源的平台,公司控股52%。本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研发费用计入该控股子公司,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有所增加。
3、公司2021年3月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1年5月6日,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技术和管理骨干计18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075万股,2021年上半年摊销股权激励费用466万,从而公司利润有所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业绩预告未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为预测数据,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