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07-24 来源: 作者: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转让彼岸春天股权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乐也乐影视有限公司出让彼岸春天88%股权。交易对手北京乐也乐影视有限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第一期和第二期对价款,彼岸春天于2021年2月26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彼岸春天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了《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公告,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发行股票数量23,411,37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6.45元。随后,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3、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管聘任

  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邢雁、颜家圣、吴拥军、吴建林、李树森、朱玉德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姜海华、余宁梅、周亚宁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徐遵立、占超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张永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邢雁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颜家圣、吴拥军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康进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吴建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4、彼岸春天原股东补偿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彼岸春天原股东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及姜培枫签订的《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彼岸春天原股东睿圣投资及姜培枫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和资产减值补偿款。

  因彼岸春天2017-2020年度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彼岸春天原股东睿圣投资及姜培枫应累计补偿金额15,891.23万元,公司已从未支付的收购价款中扣除睿圣投资及姜培枫2017-2019年应补偿的金额11,234.01万元,姜培枫已以现金方式支付补偿款159.56万元,共计已补偿2017-2019年应补偿金额11,393.57万元。根据《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睿圣投资、姜培枫应在2020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额外向公司补足2020年度姜培枫及睿圣投资业绩补偿款4,497.67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姜培枫及睿圣投资未向公司支付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4,497.67万元。

  根据《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关于减值测试及补偿条款的约定,姜培枫及睿圣投资应于《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偿12,658.41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姜培枫及睿圣投资未向公司支付资产减值补偿款12,658.41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姜培枫及睿圣投资未向公司支付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和资产减值补偿款,姜培枫及睿圣投资已逾期履行补偿义务。公司已通过电话、邮件、邮寄催款函等方式联系姜培枫,催促对方履行补偿义务,后续公司将视进展情况采取相应追偿措施,包括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权益和利益。

本版导读

2021-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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