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凤凰数媒收到裁决书的公告

2021-08-1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凤凰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数媒”)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关于三起仲裁事项的《裁决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凤凰数媒涉及的仲裁事项公告如下:

  仲裁一: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作出裁决。

  ● 凤凰数媒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一被申请人。

  ● 涉案金额:150,637,120元人民币及仲裁费。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未付的两期出资款62,080,000元计为其他应付款,根据仲裁结果公司拟作为无需支付的股权购买款结转至投资收益,该事项将增加本期利润62,080,000元,最终影响金额以 2021 年审计报告为准。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2013年8月19日凤凰数媒与吴波、张嵥、周颢共同签署了相关协议,确定凤凰数媒以310,400,000元向上海慕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和公司”)增资。协议签署后,凤凰数媒依约合计支付248,320,000元。因交易对方出现了违反协议约定情形,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凤凰数媒未支付第三期、第四期认购价款。张嵥、周颢、MATRIX PARTNERS CHINA II HONGKONG LIMITED(以下简称“经纬中国”)和陈跃红以凤凰数媒未支付第三期、第四期出资款为由,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出申请,要求凤凰数媒支付两期出资款62,080,000元,支付违约金88,557,120元并承担仲裁费用。具体情况详见《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凤凰数媒涉及仲裁的公告》(2019一046)。

  二、仲裁裁决情况

  根据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裁决书》(【2021】沪贸仲裁字第0714号),具体裁决结果如下。

  1、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2、本案的仲裁费1,143,186元由申请人承担,已与申请人已预缴的款项冲抵。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针对2013年末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慕和公司形成的221,596,381.59元商誉,公司已全部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目前未付的两期出资款62,080,000元计为其他应付款,根据仲裁结果公司拟作为无需支付的股权购买款结转至投资收益,该事项将增加本期利润62,080,000元,最终影响金额以 2021 年审计报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裁决书》(【2021】沪贸仲裁字第0714号)

  仲裁二: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作出裁决。

  ● 凤凰数媒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申请人。

  ● 涉案金额:78,499,405.32元人民币及仲裁费。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凤凰数媒已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了本次仲裁产生的仲裁费共计762,497元,裁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2013年8月19日凤凰数媒与吴波、张嵥、周颢共同签署了相关协议,确定凤凰数媒以310,400,000元人民币认购慕和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555,600元人民币,从而持有慕和公司64%的股权。协议签署后,凤凰数媒依约合计支付248,320,000元人民币。但慕和公司2015年未能依约完成承诺业绩目标,为维护合法权益,根据协议约定,凤凰数媒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要求张嵥、周颢向凤凰数媒支付2015年度补偿款68,947,327.64元人民币;要求张嵥、周颢依此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自2016年5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的利息,暂按9,552,077.68元人民币计算并承担仲裁费用。具体情况详见《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凤凰数媒涉及仲裁的公告》(2019一007)。

  二、仲裁裁决情况

  根据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裁决书》(【2021】沪贸仲裁字第0713号),具体裁决结果如下。

  1、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2、本案的仲裁费762 ,497元由申请人承担,已与申请人已预缴的款项冲抵。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凤凰数媒已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了本次仲裁产生的仲裁费共计762,497元,裁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四、备查文件

  《裁决书》(【2021】沪贸仲裁字第0713号)

  仲裁三: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作出裁决。

  ● 凤凰数媒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申请人。

  ● 涉案金额:24,531,064.17元人民币及仲裁费。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凤凰数媒已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了本次仲裁产生的仲裁费共计365,311元,裁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与仲裁二案件中业绩补偿条款对应,经纬中国出具了《承诺函》,对业绩补偿金额承担按份(20/64)但非连带的责任。慕和公司2015年未能依约完成承诺业绩目标,为维护合法权益,根据协议约定,凤凰数媒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要求经纬中国向凤凰数媒支付2015年度补偿款21,546,039.89元人民币;并依此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自2016年5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的利息,暂按2,985,024.28元人民币计算并承担仲裁费用。具体情况详见《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凤凰数媒涉及仲裁的公告》(2019一007)。

  二、仲裁裁决情况

  根据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裁决书》(【2021】沪贸仲裁字第0712号),具体裁决结果如下。

  1、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2、本案的仲裁费365,311元由申请人承担,已与申请人已预缴的款项冲抵。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凤凰数媒已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了本次仲裁产生的仲裁费共计365,311元,裁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四、备查文件

  《裁决书》(【2021】沪贸仲裁字第0712号)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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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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