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01 证券简称:中远海科 公告编号:2021-031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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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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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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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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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详见《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21-029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时间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惠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二、会议决议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1)。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2、《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21-030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时间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红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二、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1)。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401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编号: 2021-032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经营生产需要,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大名支行等三家银行申请不同金额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用途包括信贷证明、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及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如下: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大名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亿元,其中:银行保函和信贷证明额度2.20亿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0.50亿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0.30亿元,有效期限为一年。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0亿元,其中:银行保函和信贷证明额度2.00亿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0.50亿元,有效期限为一年。
3、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00亿元,有效期限为一年。
上述三家银行授予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11.50亿元,以上授信均不属于担保性质,由公司信用取得。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视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与银行签订单项业务合同进行约定。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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