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08-27 来源: 作者:

  (上接B118版)

  (五)大华事务所就该调整所执行的审核程序,以及使大华事务所认可已适当作出该调整的基础

  1、大华事务所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

  (1)取得公司管理层对未来5年的盈利预测报告,并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讨论盈利预测的审慎性与可实现性,评价管理层预测未来应纳税所得额时采用的假设和判断的合理性;

  (2)取得管理层上年度做的盈利预测报告,并将上年管理层在预测时对本年数据的预计与本年实际数据进行比较,以考虑管理层所作预测结果的准确性,并评价管理层对关键假设指标的选择是否合理;

  (3)收集管理层做出盈利预测的重要支撑性文件,并判断盈利预测依据的可靠性;

  (4)执行检查、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复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基于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大华事务所认为管理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作出的估计和判断是可以接受的,管理层在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合理的。

  2、大华事务所关于信用减值损失所实施的审计程序

  (1)测试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的关键内部控制;

  (2)复核预期损失率计算过程,检查历史数据、信用损失模型计算的合理性及准确性;

  (3)通过分析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获取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预期损失率及账龄金额,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与未经审计业绩公告相比,信贷减值损失增加了人民币5,110万元,主要原因系LaCha Fashion I被接管,导致对LaCha Fashion I的其他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增加,信贷减值损失增加;以及因华文时装申请破产,虽然本集团已申请破产债权,但预计难以收回,导致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增加等因素导致。

  四、财务数据的补充更正

  正如补充更正公告所披露:

  公司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其已于2020年2月25日失去对LaCha Fashion I的控制权,因此自2020年2月25日以来并未将LaCha Fashion I及其子公司排除在合并财务报表之外;本公司仅自Naf Naf SAS于2020年5月15日开始进行司法清算,才将其从其合并财务报表中剔除;

  根据公司核数师的意见,自2020年2月25日起,公司一直无法对LaCha Fashion I施加任何控制或影响,因此失去了对LaCha Fashion I,LaCha Apparel II和Naf Naf SAS的实际控制权;

  本公司已对先前在本公司未经审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截至2020年3月31日三个月(第一季度业绩),截至2020年6月30日六个月(中期业绩)和截至2020年9月30日九个月(第三季度业绩)的财务数字作出补充及更正的调整(合称“补充更正”)。

  (一)在第一季度业绩,中期业绩和第三季度业绩中导致差错的情况和原因,以及随后如何识别差错

  2019年5月,本集团以LaCha Fashion I 100%股权、LaCha Apparel II 100%股权及Naf Naf SAS 100%股权为质押物,向海通国际申请了一笔3,740万欧元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收购Naf Naf SAS 60%股权的交易价款,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因公司流动性困难及Naf Naf SAS经营状况恶化,公司未能及时归还该项贷款,海通国际于2020年2月25日接管了LaCha Fashion I,并于2020年9月起诉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要求履行保证合同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还款义务。

  公司原全资子公司LaCha Fashion I于2020年2月25日被债权人海通国际接管时点,公司仍在与海通国际积极协商,希望通过筹措资金归还贷款、新增或替换并购贷款抵押物、商讨贷款分期或展期方案。海通国际作为并购贷款债权人,其核心关切在于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清偿;若公司能够通过上述方式与海通国际就贷款清偿或展期方案达成一致,则海通国际亦可能取消对Lacha Fashion I采取的接管,因此公司判断该事项亦可能为海通国际为保障债权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因此于编制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期间,公司未将该接管作为LaCha Fashion I剔除合并财务报表的依据。

  于2020年5月15日(法国时间),鉴于法国当地法院已裁定Naf Naf SAS(LaCha Fashion I间接持有100%股权)启动司法重整,且当地法院已指定司法管理人协助Naf Naf SAS全部或部分经营行为,公司认为已丧失对Naf Naf SAS控制权,不再将Naf Naf SAS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在2020年度审计期间,根据大华事务所的专业意见,自2020年2月25日海通国际接管LaCha Fashion I起,公司无法对其进行任何控制或者施加影响,导致公司对LaCha Fashion I及其子公司LaCha Apparel II、Naf Naf SAS全部丧失控制权。经公司与年审计机构多次沟通并征得确切意见后,公司对LaCha Fashion I及其子公司剔除合并报表范围的节点及合并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综上,导致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中期业绩和第三季度业绩出现错误陈述,主要由于公司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不准确,未及时将LaCha Fashion I及其子公司剔除出合并报表范围导致的。

  (二)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在准备和审阅第一季度业绩,中期业绩和第三季度业绩时未发现差错的原因

  1、董事会对于公司是否、何时及如何控制LaCha Fashion I,LaCha Apparel II和Naf Naf SAS的详细评估

  公司原全资子公司LaCha Fashion I于2020年2月25日被债权人海通国际接管时点,公司仍在与海通国际积极协商,希望通过筹措资金归还贷款、新增或替换并购贷款抵押物、商讨贷款分期或展期方案。海通国际作为并购贷款债权人,其核心关切在于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清偿;若公司能够通过上述方式与海通国际就贷款清偿或展期方案达成一致,则海通国际亦可能取消对LaCha Fashion I采取的接管,因此公司财务人员未将上述接管事项作为LaCha Fashion I及其子公司(主要为Naf Naf SAS)剔除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依据,也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较大影响。基于上述判断,公司财务部门在编制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中期业绩和第三季度业绩时,未将LaCha Fashion I剔除合并财务报表,亦未体现LaCha Fashion I被接管的相关信息。由于上述判断及信息传递不畅,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在编制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中期业绩和第三季度业绩时未能做出有效评估。于编制2020年年度报告时,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已听取并认可大华事务所的意见。

  2、审计委员会是否已审阅上述董事会的评估,以及审计委员会是否同意董事会的评估

  除上文解释为何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未能在编制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2020年中期业绩及2020年第三季度业绩时作出有效评估外,审计委员会随后已审查关于海通国际接管LaCha Fashion I及提出合并报表范围的相应会计处理,并与大华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及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自海通国际于2020年2月25日接管LaCha Fashion I起,将LaCha Fashion I及其子公司剔除合并报表范围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和要求,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重要的是,本次调整LaCha Fashion I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期间,涉及更正数据仅影响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2020年第二季度、2020年第三季度相关财务数据,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他年度报告,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追溯调整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已同意公司做出上述评估和调整。

  (三)大华事务所针对补充更正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以及大华事务所是否以及为什么(有详细原因)同意董事会的评估

  大华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公司失去控制权的证据,包括香港公司注册处接管文件和香港注册处公司周年申报表,并于香港公司注册处网站查询公司状态。

  2、约谈海通国际,了解LaCha Fashion I、Naf Naf SAS公司现状,取得公司对Naf Naf SAS全额减值的会议决议及相关依据。

  大华事务所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第二章合并范围的判断,结合其获取的数据,判断本集团已于2020年2月25日对LaCha Fashion I失去控制权。

  (四)大华事务所和审计委员会是否认为补充更正公告已正确作出,并解决第一季度业务、中期业绩和第三季度业绩中的所有重大差错

  本次补充更正系根据大华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基于公司原全资子公司LaCha Fashion I被接管而对合并财务报表期间进行的审计调整。公司根据大华事务所上述调整,相应对第一季度业绩,中期业绩和第三季度业绩进行了补充更正披露,以便于投资者理解。本次涉及更正数据仅影响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2020年第二季度、2020年第三季度相关财务数据,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他年度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本次补充更正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追溯调整的情形,不属于会计差错更正,因此无需大华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或出具相关说明。公司审计委员会已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审核并同意了关于对2020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补充更正事项。

  (五)公司将采取/已经采取的补救措施,整改或后续行动,以确保公司的财务报表准确无误,并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公司已接受大华事务所的意见,将LaCha Fashion I及其子公司(包括Naf Naf SAS)剔除合并报表范围时间更正为2020年2月25日,并于2020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该事项及调整合并报表范围、合并财务数据。

  该事项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并不属于会计差错更正,亦无需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年度董事会上审议并补充披露该事项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的影响及相关财务报表科目更正金额,以便于投资者清晰理解。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和风险意识,加强公司内部人员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落实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内部控制

  正如风险警示公告及经审核业绩公告所披露:

  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两个重大缺陷(其中一个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尚未纠正),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三个重大缺陷(其中两个重大非财务报告内部缺陷尚未纠正)。

  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其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表负面意见,原因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影响,公司未能在财务报告的所有主要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一)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述的内部控制缺陷的详细情况和原因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如上所述,2020年2月25日,LaCha Fashion I由于未按期偿还借款被海通国际接管,公司无法对其进行任何控制或者施加影响,已经实际失去控制权,导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LaCha Fashion I及其子公司Apparel II和Naf Naf SAS全部丧失控制权。2020年5月15日,因Naf Naf SAS无力清偿供货商及当地政府欠款,当地法院裁定其启动司法重整且指定了司法管理人,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未披露LaCha Fashion I被接管的信息,且未及时相应调整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与财务报告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失效。

  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披露公告:自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9日,公司累计诉讼涉案数量为439起,涉案金额约15.23亿元人民币。其中,重大诉讼案件1起,涉及诉讼金额约1.76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及诉讼案件438起,金额约为13.47亿元人民币。子公司股权冻结执行金额合计人民币43,570.93万元;银行账户实际冻结金额账户数共计85户,冻结金额合计人民币约20,546.88万元,公司被查封不动产账面价值合计人民币129,650.21万元。公司该等事项或情况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项,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和要求而未及时披露,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失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1)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层、管理层人员频繁变动,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2019年7月31日至报告期末董事会未设专职董事会秘书。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存在缺陷,对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2)公司2019年8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A股股份方案暨稳定股价措施的议案》,并经2019年10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回购方案,公司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期限为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3月21日。截至2020年3月21日,公司累计回购A股股份3,573,200 股,回购金额人民币2,000.99万元,未达到此前承诺回购金额的下限。公司2020 年3 月20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A 股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但并未在承诺期满前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5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A 股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实施期限延至2020年9月21日。但公司迟至2020年9月30日才披露称,截至回购期限届满日累计回购A股股份3,573,200 股,回购金额人民币2,000.99万元,未达到整体回购金额的下限。经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定终止回购A股股份。2020年10月21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回购A股股份的议案。

  公司未在承诺期内完成回购股份计划,未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对其予以变更或豁免,且未及时披露不能按承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的风险信息。该事项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四十一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5号)笫五条的规定。

  (3)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委派出任投资单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投资情况;派出人员每年应向派出公司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接受公司的检查;公司在每年度末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等。报告期内,公司未执行上述规定,与对外投资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失效。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是否认为本公司已采取足够的纠正措施以纠正内部控制缺陷,并确保已实施充分的内部控制和程序以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

  根据内部监控检讨及外部顾问的调查结果,本集团就已识别的内部控制缺陷采取了补救措施并制定了后续行动计划。有关已识别的重大内部缺陷以及董事会的评估和本集团已/拟采取的措施的详细信息可在本公告附录一及附录二中找到。公司将继续聘请内部控制顾问跟进和审查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情况,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考虑内部控制审计的调查结果及本集团将采取的行动,审计委员会相信已/拟采取的整改措施足以应对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如该等措施充分落实,本集团的内部控制系统足以履行其于上市规则项下的责任。

  (三)董事会根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载的发现,对公司内部控制措施如何有效以及在何种程度上有效的详细评估

  公司已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公司发现公司在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内部重大缺陷。

  董事会针对已识别的内部控制缺陷采取了补救措施并制定了后续行动计划,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及执行机制。董事会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导向、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为核心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范能力,通过制度体系完善、风险控制标准化,加强公司内部监管,强化重点领域监督等一系列措施,保障公司安全稳健运行。

  公司为整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所采取的措施请参见附录一,其他整改措施的预计实施时间表请参见附录二。

  (四)大华事务所对于预期时间表上公司已采取/将采取的补救措施的看法

  经考虑内部监控检讨的调查结果及公司拟采取的行动,大华事务所认为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足以应对内部监控检讨的调查结果。

  鉴于大华事务所已获公司股东大会聘任为2021年度核数师(包含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大华事务所2021年度将继续审视上述内部控制缺失及公司整改情况,并出具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7日

  附录一

  经大华事务所审查,本公司针对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采取了以下措施:

  ■

  附录二

  针对大华事务所认为尚未解决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的具体行动及预期时间表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ST拉夏 公告编号:临2021-122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A股股票触及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夏贝尔”)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因涉及诉讼事项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以及2018至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分别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第(三)、(五)及(六)款的规定,公司A股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针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因涉及诉讼事项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以及2018至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分别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第(三)、(五)及(六)款的规定,公司A股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1、子公司被债权人接管,未及时披露被接管的信息,且未及时相应调整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公司已接受年审机构的意见,将LaCha Fashion I Limited(下称“LaCha Fashion I”)及其子公司(包括Naf Naf SAS)剔除合并报表范围时间更正为2020年2月25日,并于2020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该事项及调整合并报表范围、合并财务数据。该事项并不属于会计差错更正,亦无需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年度董事会上审议通过并补充披露该事项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影响及相关财务报表科目更正金额,以便于投资者清晰理解。与此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和风险意识,加强公司内部人员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落实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涉及诉讼案件信息;

  公司已强化信息披露的内部传递机制,要求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就所收到的诉讼材料(包括法院寄送的快递面单,以便确认公司知悉诉讼案件的时间)及时转达给公司法务部;针对重大诉讼案件,要求知悉当日即转达至法务部,由董事会办公室安排披露事宜。建立涉及诉讼事项的统计台账,就诉讼案件所需披露的具体信息(包括知悉时间、案号、当事人、涉案金额、诉状内容及后续进展等)进行统计,在诉讼案件金额累计达到披露标准时及时披露。2021年1月26日、2021年3月6日及2021年8月5日,公司已就累计新增的诉讼案件及时进行了披露;2021年4月29日及2021年8月10日,公司亦针对累计诉讼案件进展及资产受限的最新情况进行了披露。由公司董事长组织相关人员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提升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水平。

  3、公司治理层、管理人员频繁变动,关键岗位人员流失,未设专职董事会秘书;

  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的《拉夏贝尔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3);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构成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详见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的《拉夏贝尔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7)、《拉夏贝尔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构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9)及《拉夏贝尔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1);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详见于2021年7月7日披露的《拉夏贝尔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9)。截至目前,公司已结合股东及董事会提名、内部任职及治理需求,形成结构合理、持续稳定的董事会成员结构,形成了符合现阶段实际情况的管理层团队,也进一步明确改善经营质量和提高盈利能力的核心目标,并将持续通过调整人力资源政策,优化业务、岗位设置及风险管控流程等方式,提升经营管理层及关键岗位人员的稳定性,积极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4、公司未在承诺期内完成回购股份计划,未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对其予以变更或豁免;

  公司已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详见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的《拉夏贝尔关于终止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26);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详见于2020年10月22日披露的《拉夏贝尔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31)。公司已及时向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阐释公司终止回购股份原因、困难及相关风险、现阶段业务经营情况及后续发展方向。在后续工作中,公司针对相关决策议案将认真做好调查论证工作,做到全面系统评估和审慎决策,确保相关事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内部审批流程,保障上市公司合规管理和规范运作。

  5、报告期内未取得对外投资企业完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资料,未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的跟踪管理。

  公司自2018年起已开始剥离不符合公司战略的业务,对部分无法达成预期目标的投资品牌(股权)进行了处置。2021年,公司将继续对被投资公司进行梳理和整顿,对现有业务存在协同的被投资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处置与公司现有业务无强关联度的被投资公司股权。同时,加强对投资企业委派人员的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明确委派人员的职责权限,完善子公司风险管理程序和信息上报机制;健全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获取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要求对外投资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建立完整的内控体系,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结冻情况

  经公司对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进行核实统计,目前公司被冻结的账户共计103个,冻结金额合计约为1.19亿元。公司截至2021年8月25日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及金额情况如下:

  ■

  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银行账户冻结明细表。

  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为诉讼申请人采取的财产保全、诉讼执行等措施,不排除被法院强制划款的风险。目前公司正积极与法院及诉讼案件申请人沟通,争取尽早解除账户冻结状态。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渠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银行账户冻结明细表

  ■

本版导读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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