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1-08-2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增加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的事项”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定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截止2021年8月25日,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218,763,0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73%,具备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提案内容符合股东大会提案的一般要求,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以下内容:氮、氧、氩、氖、氦、氪、氙、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氩氦氙氪氖氟氧多组分混合气、一氧化碳氢氮氩氦氙氪氖二氧化碳多组分混合气、氖氦氪氙同位素气体、粗苯、焦油、硫磺(以上品种无储存)。经营范围最终增加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上述拟增加项目均已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8月15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二、备查文件

  1.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4),定于2021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8月2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关于增加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增加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的事项”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定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9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1日

  7. 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 公司章程修正案

  提案2. 选举谢海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3. 选举朱华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提案4.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提案1至提案3经公司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和四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提案4为公司控股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上述提案内容均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提案1《公司章程修正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凡欲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 2021年9月3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2. 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联系电话:(0311)66778735,传真:(0311)66778711

  (2)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邮编:050023

  (3)联系人:梁柯英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 四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3.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709

  2. 投票简称:“河钢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9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至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2021-08-2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