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08-27 来源: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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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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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事项

  自1996年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其延伸业务的经营,致力于成为一家具有自身独特优势的专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住宅的开发和建设是目前最主要的经营业务。

  (一)行业格局

  1、调控基调: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变

  2021年上半年,我国房地产政策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政策主基调不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房住不炒”基调指导下,各地方政府继续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期调控目标,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更加灵活精准调控,保障房地产市场稳定持续发展。

  此外,随着2020年三项监测指标的试点实施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出台,2021年上半年,中央保持对房地产金融的审慎管理态度,各地区房地产金融监管力度也进一步加大。

  2、全国房地产市场相关数据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1-6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72179亿元,同比增长15.0%;比2019年1一6月份增长17.2%,两年平均增长8.2%。其中,住宅投资54244亿元,增长17.0%。

  新竣开工方面,2021年1-6月,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101288万平方米,增长3.8%。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75515万平方米,增长5.5%。全国房屋竣工面积36481万平方米,增长25.7%。其中,住宅竣工面积26254万平方米,增长27.0%。

  商品房销售方面,2021年1-6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886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7%;比2019年1一6月份增长17.0%,两年平均增长8.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29.4%;商品房销售额92931亿元,增长38.9%;比2019年1一6月份增长31.4%,两年平均增长14.7%。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41.9%。

  库存方面,截止2021年6月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51079万平方米,比5月末增加5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180万平方米。

  价格方面,根据中房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2021年上半年,百城新建住宅价格整体维稳,累计上涨1.70%,涨幅较去年同期扩大0.43个百分点,但仍处于近五年同期较低水平。二手住宅方面,百城二手住宅价格稳中有升,2021年上半年累计上涨2.56%,涨幅较去年同期扩大0.84个百分点。各梯队城市中,2021年上半年一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累计上涨1.76%,较去年同期收窄0.23个百分点,价格整体趋稳;二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累计上涨1.63%,较去年同期扩大0.50个百分点,但仍处近五年同期较低水平,二线城市价格整体平稳;三四线代表城市新建住宅价格累计上涨1.73%,涨幅较去年同期扩大1.15个百分点。

  (二)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所在城市市场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项目经营主要集中在杭州及浙江省内的金华、嘉兴、宁波、温州、湖州等区域,省外进入城市有上海、江苏苏州、南京、南通及江西上饶等。上述城市2021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其市场情况主要指标数据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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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数据来源:中国指数研究院、地方统计局网

  (三)公司上半年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稳健开展经营,各方面工作取得扎实进展,主要经营情况回顾如下:

  1.销售增长 盈利增加

  2021年上半年公司销售情况良好,实现销售额879.2亿元,同比增长60.7%,位列克尔瑞行业销售排名第23位,较2020年末上升4位;实现权益销售434.3亿元,同比增长63.8%,销售权益比例49.4%,较上年同期上升1个百分点。在交付方面,公司上半年共有7个新项目顺利交付,平湖万家花城迎来了全盘的圆满交付,并得到了市场的高度评价;杭州地区的交付项目包括御江南、翡翠之星、上品等也都得到了市场高度认可。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93.87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2.67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88.1%和46.5%,盈利增厚。截止2021年上半年末,公司总资产1,887.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0.67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长9.71%和3.80%,财务状况良好。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结算的预收房款为817.8亿元,较年初增长12.35%,预收款的持续增厚,为未来业绩提供充分保障。

  2.土储增厚 版图扩张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土地储备项目21个,累计新增土地面积94万平方米,新增土储计容建筑面积234万平方米,新增土储货值权益比例55%。截止2021年上半年末,公司土地储备可售货值约2780亿元,其中杭州内占67%,浙江省内非杭州的城市包括金华、宁波、嘉兴、湖州、温州、台州等经济基础扎实的二三线城市占比16%,浙江省外占比17%。优质的土地储备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3.财务稳健 融资成本持续下降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规模46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占比73%,直接融资占比27%,债务结构清晰。扣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69.13%,净负债率为91.24%。债务期限构成上,短期债务为111.26亿元,占比仅为24.1%,低于期末货币资金(180.63亿元),现金短债比为1.62倍,可有效覆盖短期债务。三项监测指标持续保持“绿档”。

  公司近年来综合融资成本不断下降,2017年6%,2018年5.8%,2019年5.6%,2020年5.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平均融资成本为4.9%,较上年末下降0.3个百分点。根据《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报告》,2020年百强房企债券平均利率为6.2%,公司融资成本逐年下降,充分反映了市场对滨江优秀的资产价值、强大的经营能力和优质的公司信誉的高度认可。2021年公司直接融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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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公司授信储备充裕,流动性良好。截止2021年上半年末,公司共获银行授信总额度791.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2%,授信额度已使用333.5亿元,剩余可用授信额度457.6亿元,占总额度的58%。直接融资可用额度上,截止报告期末已获批尚未发行的公司债额度21亿,注册中的短期融资券额度16.2亿元和超短融18.9亿元,在注册完成后可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公司的安全、稳健也一直为金融界高度认可,得益于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稳健的经营风格,报告期内,公司荣获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中国指数研究院三家研究机构共同发布的2021中国房地产综合实力百强企业第23位,较上年提升1位,其中融资能力和盈利性连续多年均位列全国top10。

  4.其他业务稳步推进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用于出租的写字楼、商业裙房、社区底商及公寓面积约35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实现租金收入1.28亿元。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法计量,期末账面价值70.22亿元。

  在今后发展中,公司将继续秉承”让老百姓都能住上一套好房子”的理念,不断提高社会的认可度、行业的影响力、业主的美誉度和员工的满意度,为千家万户创造安居乐业的理想栖息地并成为消费者心中值得信赖的著名房地产品牌。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控股子公司兰溪红狮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狮滨江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3亿元的融资,额度分别为7亿元和6亿元,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红狮滨江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6.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滨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滨望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11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滨望公司全部50%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苏州滨望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详情请见公司2021-071号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54,995.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87%。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公司控股子公司兰溪红狮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狮滨江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3亿元的融资,额度分别为7亿元和6亿元,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红狮滨江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6.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滨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滨望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11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滨望公司全部50%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苏州滨望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90亿元及10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5亿元及15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苏州滨望公司提供担保在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为红狮滨江公司提供担保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前,公司对红狮滨江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对苏州滨望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35亿元。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1)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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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亿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兰溪红狮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9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黄大仙路212号

  法定代表人:吕有富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及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间接持有5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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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苏州滨望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6月8日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东太湖路38号8幢

  法定代表人:王赞煜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及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间接持有其5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金额:公司为红狮滨江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5亿元;为苏州滨望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5亿元。

  3、担保期间:公司对红狮滨江公司的担保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对苏州滨望公司的担保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红狮滨江公司和苏州滨望公司均系为项目开发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为其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红狮滨江公司和苏州滨望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54,995.29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87%,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00,179.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34%。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0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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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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