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08-28 来源: 作者: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75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0年6月11日,温志华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投资签署《补充协议》,温志华同意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向共青城投资进行业绩补偿1,134.28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收到业绩承诺方温志华业绩补偿款984.2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参股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号、2020-064号、2020-124号、2021-038、2021-041、2021-049、2021-066)。

  2、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2106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3、公司货币资金周转存在困难,截止报告期末存在对部分金融机构的借款逾期的情况,后续存在还款困难以及被债权人起诉、采取保全措施、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承担逾期罚息等责任、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等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4、公司2016年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军红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向张军红支付2021年3月20日前应付的4,000万元,交易款还剩余9,641.33万元未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5、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1月对全资子公司民盛金科(香港)有限公司、民盛支付(香港)有限公司进行了注销。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7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

  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张军红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16年10月13日,公司已按照《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0万元。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手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895,111,504.16元。2018年1月至11月期间,公司又累计向交易对手张军红支付股权转让款4,787.24万元。本次交易款还剩余15,641.33万元未付。

  2020年6月8日,公司与张军红签署《协议书》,约定剩余尾款支付及撤销仲裁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相关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2020年7月1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撤案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2020年6月9日,公司根据上述双方签署的《协议书》已向张军红支付第一笔款项6,000万元。后续,2021年3月20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2021年10月20日前公司应分别向张军红支付4,000万元、4,000万元、1,641.33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张军红支付2021年3月20日前及2021年6月20日前合计应付的8,000万元。本次交易款还剩余9,641.33万元未付。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2021-08-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