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08-28 来源: 作者: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90/900952 公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42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公司董事10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43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9人,参加表决的监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认真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1-6月份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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