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08-28 来源: 作者: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21 公司简称:华鑫股份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021年8月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已为仪电集团质押的公司股份35,168,811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1-042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下午于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独立董事俞丽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宋晓满先生出席,并对会议所列议案代为行使同意表决权;公司董事沈巍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公司董事俞洋先生出席,并对会议所列议案代为行使同意表决权。公司监事王晔倩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公司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1-043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下午于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监事王晔倩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孝国先生出席,并对会议所列议案代为行使同意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孝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

  2、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实际情况,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1-08-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