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79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7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2021年9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王亚雄先生、何伟先生、丁伟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CHEN KAI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董事CHEN KAI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80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7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2021年9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朱志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为统筹安排公司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经慎重考虑,并和中介机构充分沟通,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81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并将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1、2021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报告》(蔚蓝锂芯[2021]第011号)及相关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5月3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211344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于2021年6月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211344号《受理通知书》。
3、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211344号《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并于2021年7月2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211344号《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二次反馈意见》。
4、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为统筹安排公司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经慎重考虑,并和中介机构充分沟通,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拟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撤回申请文件,并将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后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需求等,修改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并尽快重新申报。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年9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本次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属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年9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拟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撤回申请文件,并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