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2021-09-0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1-084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披露的《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四川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矿业”)80%股权和20%股权,发行股份支付的对价占本次交易对价的100%,本次交易完成后,天瑞矿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 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0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2021-066)、《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停牌的进展公告》(2021-067)。

  3、2021年8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3日开市起复牌。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2021-072)。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有序推进本次资产购买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首次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预案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1-085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股东补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股东补建先生通知,补建先生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9月2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937,250股,持股比例从6.13%降至4.9999%,变动比例超过1%,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注:2021年4月,补建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时公司总股本为1,763,956,933股,计算减持比例时总股本取1,763,956,933股。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1-08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股东补建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股东补建先生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补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097,00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6.13%。2021年4月27日和4月28日,补建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890,05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7874%;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2日,补建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047,200 股后,其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88,159,758 股,持股比例降至4.9999%,不再是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持股前后情况

  ■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补建先生股份锁定及减持方面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已于2012年12月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2)补建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承诺已于2020年2月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3日内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1-087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补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补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631,963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补建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补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159,758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二级市场增持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7,631,963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股份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和期间:集中竞价方式,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二) 股东补建先生曾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已于2012年12月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2、补建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承诺已于2020年2月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补建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股东补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补建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补建先生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本版导读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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