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0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97

  债券代码:123123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通知于2021年8月30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9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张英俊先生、韩刚先生和汪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英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使用募集资金4,225.96万元向其提供借款;同时,使用募集资金22,7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使用募集资金1,919.12万元向其提供借款。另外,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89.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和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96

  债券代码:123123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9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董事姚力军先生、张辉阳先生、徐洲先生,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姚力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使用募集资金4,225.96万元向其提供借款;同时,使用募集资金22,7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使用募集资金1,919.12万元向其提供借款。另外,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89.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和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之“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之“第四十条”之“(十四)审议达到下列标准的重大交易事项”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同意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安排指定人员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及《公司章程》变更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以及《公司章程(2021 年 9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作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上述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参与表决的董事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日

本版导读

2021-09-03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