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永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平安银行为发售机构的公告

2021-09-03 来源: 作者:

  根据华夏永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永泓一年持有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913,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914,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规定,本基金自2021年9月1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12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9月3日起,在平安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平安银行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平安银行的规定为准,平安银行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平安银行网站:bank.pingan.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恒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限制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9月3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即自该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的金额合计应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如投资人的申购、转换转入申请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3家销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9月3日起在下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各基金业务开放情况及业务办理状态遵循其具体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金及新增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 咨询渠道

  ■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本版导读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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