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1-59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资产及账户被冻结情况的公告

2021-09-0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发布《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2021)京03民初1179号以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北京分行”)作为原告的《民事起诉状》。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因与公司借贷纠纷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华夏银行的诉讼请求为:l.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399,000,000.00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及复利(暂计算至2021年7月30日金额为8,617,315.13元);2. 判令原告对被告质押的中国广电安徽网络股份有限公司14.84%的股份及中国广电河南网络有限公司24.5%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3. 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用以及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2021-5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近日,公司通过自查发现部分公司资产被人民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经核实,申请人为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产保全情况

  (一)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情况

  1.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75%股权

  被执行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数额:4500万元

  执行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1)京03执保523号

  2. 北京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

  被执行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数额:14375万元

  执行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1)京03执保523号

  (二)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中国广电安徽网络股份有限公司14.84%股权

  被执行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数额:8942.93万元

  执行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1)京03执保523号

  (三)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

  二、相关资产情况

  (一)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08月13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明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第六层6001A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75%,鸿信创新(天津)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9.22亿元,净资产2.85亿元;2020年度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19.11亿元,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81%;净利润1.03亿元,归属于本公司的净利润为7762.42万元。

  (二)北京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15,13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吕鹏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6号15层1508a、1509室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5%,中信通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5.77亿元,净资产1.52亿元,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3亿元,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12.84%;净利润-0.55亿元,归属于本公司的净利润为-5217.52万元。

  (三)中国广电安徽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04月28日

  注册资本:60,260.275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强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766号

  股权结构: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公司持股14.84%,安徽省内各级广电股东持股34.1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归属于本公司经审计的权益利润为151.36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一)华夏银行北京分行与公司借贷纠纷案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审结之前,对公司本期财务数据或期后财务数据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针对上述诉讼,公司将积极应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的上述股权被冻结,客观上会导致上述股权资产受限,暂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3个,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共计34,472.29元,冻结金额较小,本次被冻结的账户均为公司本部账户。公司主要业务均在所属各子公司主体开展,公司主要资金往来一般按就近原则在公司办公地附近的其他银行办理,上述账户冻结不会影响公司各主要业务的运营。除上述3个被冻结账户外,公司目前可用银行账户为17个,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及收支产生重大影响,上述情况不属于公司主要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四)公司正在积极与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协商和解方案,尚不排除后续新增资产被查封冻结的情形。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通过优化资产结构配置,进行存量资产变现等方式回笼资金,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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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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