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0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1-113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30日以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同意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同意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事项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03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1-11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9月2日在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的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3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红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同意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同意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事项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9月03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1-11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21年7月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处于在审阶段。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前述事项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03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1-11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俊民先生《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增加临时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王俊民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37.20%的股份,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股东大会审议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议案外,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09月13日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0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9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9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09月0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09月0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2项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09月09日(9:30一11:30、13:30一15:3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4、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郭艳

  (2)电 话:028-67250551

  (3)传 真:028-67250553

  (4)电子邮箱:haisco@haisco.com

  (5)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6)邮 编:6111304

  5、谢绝未在上述指定登记时间内按照上述指定登记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0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3”,投票简称为“海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0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当日9:15一9:25,9:30一11:30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9月1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09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本版导读

2021-09-03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