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1-09-0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62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于2021年9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26日以电话和电邮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2.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3.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4.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10亿元碳中和绿色公司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10亿元碳中和绿色公司债的公告》)

  5.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30亿元碳中和绿色公司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30亿元碳中和绿色公司债的公告》)

  6.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拟增资扩股收购光伏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收购山西同煤和煦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大同煤矿集团塔山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初步方案,待相关主管单位核准、收购金额最终确定后再次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在审议本议案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刘文彦先生、师李军先生、常春先生回避了表决。

  7.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2021年9月24日(周五)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1.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2.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10亿元碳中和绿色公司债的议案。

  5.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30亿元碳中和绿色公司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63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规避流动性风险,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向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接续委托贷款。

  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达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同达热电公司正常运转和现金流平稳接续,公司本次拟通过金融机构向同达热电公司接续人民币7.55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利率不低于公司融资利率。

  上述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美;

  注册资本:61278.6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开发:电能、热力(热水、热汽)的生产和销售;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售电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以其未来收益权为公司的委托贷款提供贷款担保。

  上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通过商业银行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主要是为了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避免违约风险,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本次提供委托贷款业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34.54亿元,其中33.54亿元为公司通过商业银行及集团财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近几年来,借款单位没有发生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64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热电公司”)拟向焦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煤租赁公司”)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拟与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临汾热电公司火力发电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焦煤租赁公司融资人民币1.5亿元。

  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焦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阳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北路2001号1幢4部位三层333室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整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宇宁

  注册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录井村

  经营范围:售电业务;电力、热力、电力技术咨询与服务;销售:粉煤灰及其制品,硫酸铵,石膏及其制品、再生水、材料设备;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肆亿元整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0%

  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 45%

  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5%

  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 年6月 30日,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临汾热电公司的交易标的物为公司所属的火力发电设备。焦煤租赁公司购买相关火力发电设备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临汾热电公司继续使用,临汾热电公司利用上述资产融资取得人民币1.5亿元。

  租赁物价值及明细表

  单位:万元

  ■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与焦煤租赁公司融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火力发电厂设备;

  2.融资金额:不超过1.5亿元(根据合同金额);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即由焦煤租赁公司购买该租赁设备,同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由临汾热电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焦煤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不超3年;

  5.手续费及租金支付方式:租赁利率为5%/年;租赁保证金率2%,手续费率3.15%,起租前一次性支付;等额本金还款,季付后付;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焦煤租赁公司所有;在租赁期结束时,公司按名义货价100.00元(壹佰元)随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给出租人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临汾热电公司;

  7.由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临汾热电公司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焦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债务人: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3.保证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租赁本金及租赁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主合同债权及保证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乙方财产所需其他费用等)、保证合同约定的费用等。

  6.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元;

  7.保证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临汾热电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在担保期内,临汾热电公司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临汾热电公司其他股东方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临汾热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2022年预计电量销售收入8.0亿元、热费收入1.4亿元;计划融资1.5亿,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

  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临汾热电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八、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32511.79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99900.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3.18%,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九、备查文件

  1.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3.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65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漳电蒲洲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洲热电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解决蒲洲热电公司的短期资金需求,蒲洲热电公司本次拟通过山西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展保理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融资期限不超2年,融资成本不超过6%。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漳电蒲洲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忠太

  注册地址:山西省永济市中山东街20号

  经营范围: 电力、热力的生产及销售;通用设备、煤炭销售;粉煤灰开发、利用;电力技术服务;电力设施:承揽电力工程及设备维修、安装、调试;废旧物资回收与销售

  注册资本:人民币56400万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5%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 35%

  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6月30日,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以上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蒲洲热电公司与山西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商谈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债权人:山西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债务人:山西漳电蒲洲热电有限公司;

  3.保证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提供全额担保,二股东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担保金额:10,000万元;

  7.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蒲洲热电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在担保期内,蒲洲热电公司以其未来收益权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蒲洲热电二股东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4.蒲洲热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期初资金余额1.62亿元,预计总收入10.11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9.18亿元,其他收入0.93亿元。计划融资5亿元,资金收入共15.11亿元,2021年末资金余额预计0.5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32511.79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99900.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3.18%,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66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

  申请非公开发行10亿元

  碳中和绿色公司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有效利用行业优势,拓展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非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不超过10亿元。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

  (二)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碳中和产业项目建设运营、偿还到期债务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三)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四)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五)票面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通过询价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本次公司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七)发行价格:本次公司债面值100元。

  (八)主承销商选择:本次公司债选择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承销商。

  (九)增信措施:本次公司债拟参照市场情况,根据需要聘请合格增信机构。

  (十)决议有效期: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绿色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二、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债券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偿债保障和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中介机构;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挂牌转让事宜;

  6.如非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其他强调事项

  公司已通过国家权威网站查询,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获得无异议函后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67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30亿元

  碳中和绿色公司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有效利用行业优势,拓展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不超过30亿元。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

  (二)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碳中和产业项目建设运营、偿还到期债务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三)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四)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五)票面利率:本次公司债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一致,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还本付息:本次公司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七)发行价格:本次公司债面值100元。

  (八)主承销商选择:本次公司债选择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

  (九)增信措施:本次公司债拟参照市场情况,根据需要聘请合格增信机构。

  (十)决议有效期: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二、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债券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偿债保障和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中介机构;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挂牌转让事宜;

  6.如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其他强调事项

  公司已通过国家权威网站查询,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获得无异议函后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068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4日(周五)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17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表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15楼151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1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提案2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3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4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10亿元碳中和绿色公司债的议案

  提案5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30亿元碳中和绿色公司债的议案

  2.披露情况:以上提案已经公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21年9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无特别强调事项。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24日上午8:00一8:50

  2.登记地点: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14层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1406房间)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14层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邮编:030006)

  传真号码:0351-778589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一7785895、7785893

  联系人:赵开 郝少伟

  公司传真:0351一7785894

  公司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

  邮政编码:030006

  2.会议费用:会议预期半天,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62)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在表决结果标明一处,即“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7

  2.投票简称:“晋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4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的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oc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版导读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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