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2021-049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0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朱壮瑞先生主持,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董事王怀先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管、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以同意票所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水泉、杨晓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本版导读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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