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0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据此,在计算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应当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072,107,520股。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人,代表股份数额1,044,726,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18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数额834,977,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96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数额209,749,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25%。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18人,代表股份数额29,192,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44,508,090股同意,218,7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1%。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8,973,513股同意,218,7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0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3日

本版导读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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