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一200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1-09-0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且回购价格上限21.34元/股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1.34元/股(含)调整为20.64元/股(含)。详见公司2021年5月20日、2021年6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29)及《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39)。

  截至2021年9月2日,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详见公司2021年5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此外公司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6月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8,588,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最高成交价为13.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21元/股,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495,412,501.2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预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按2021年9月1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如已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届时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预计如下(不考虑其他可能引起股本结构变动的因素)。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前后,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5月2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02,067,124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5,516,781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回购股份实施期间,未发生回购股份价格为回购实施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的情形。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本版导读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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