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09-03 来源: 作者:

  特别提示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立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601号文予以注册。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1,76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9月2日(T日)利用深交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本立科技”股票1,768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5,247,54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63,083,236,000股,配号总数为326,166,472个,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326166472。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08410898%,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为9,224.16493倍。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21年9月3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08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1年9月6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1年9月6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21年9月6日(T+2日)公告的《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9月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发行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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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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