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送达公告

2021-09-08 来源: 作者:

  行悦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本局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0〕14号)送达后,你公司至今未履行罚款缴纳义务。因多次与你公司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催告书沪〔2021〕1-5号)。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领取《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请与本局联系(电话021-50121078,传真 021-5012103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二O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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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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