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1-91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1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1年9月10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提名张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执行董事),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张英,女,汉族,1971年7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高级经济师。

  张英女士自1993年7月至1994年7月于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任职;自1997年4月至1998年12月于中国投资银行筹资部任职;自1998年12月至2003年9月于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任职;自2003年9月至2012年8月于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历任副处长、处长等;自2012年8月至2020年1月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任高级经理;自2014年7月至2020年1月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研究支持处历任处主任、处长;自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综合处处长、高级经理;自2021年8月至今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董事总经理。

  张英女士于1993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7年4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

  张英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同意调整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报酬。

  1.每年支付独立非执行董事报酬人民币24万元(含税),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报酬人民币27万元(含税)。

  2.上述报酬标准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月起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回避表决此事项。

  三、同意《关于授权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近期在公司北京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储晓明先生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

  待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及时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第一、二项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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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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