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西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1-09-18 来源: 作者: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决定:对你公司给予警告,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我局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001号)。限你公司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前述告知书(联系人:李婧,联系电话:0891-6872275)。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公司对我局拟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可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申请陈述和申辩,也可申请举行听证。逾期即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对你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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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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