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62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1-09-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3.6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2.57%。(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建”)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以下简称“长沙银行东城支行”)签署《人民币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长沙银行东城支行向湖南华建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为42,98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

  公司就上述事项与长沙银行东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事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华建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湖南华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湖南华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298亿元,此次获批的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78.815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5.702亿元。上述担保已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通过,涉及的金额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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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与东二环西南角湘域相遇大厦北栋2506室

  成立日期:1995年7月7日

  法定代表人:杨爱兵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湖南华建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湖南华建资产总额833,707.24万元,负债总额376,492.9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8,349.6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76,492.91万元),净资产457,214.33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53,386.54万元,利润总额47,511.77万元,净利润46,978.38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湖南华建资产总额839,964.77万元,负债总额380,166.9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8,349.6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80,166.93万元),净资产459,797.84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12,591.14万元,利润总额17,187.57万元,净利润17,103.89万元。

  湖南华建未进行过信用评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上述事项与长沙银行东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事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包括最高债权数额内债权本金形成的全部债务,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利息、借款利息等,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因违约而应支付的费用,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其他相关合理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及资金需要,能够缓解湖南华建的资金压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3.6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2.57%。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本金余额为6.62亿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16.28亿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本版导读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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