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63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1-09-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70,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03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0月8日。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8号)核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900,000股,发行价格为5.56元/股。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于2021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成,新增股份于2021年4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746,187,776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数量如下:

  ■

  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票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吕强、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永中、济南文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淮海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李伟、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振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北京网客网科技有限公司均承诺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违法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170,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03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27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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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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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钢天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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