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1-09-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9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的通知,获悉傅利泉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更,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傅利泉先生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2、傅利泉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傅利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9.76%,未达到50%。

  4、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傅利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风险,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21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87,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4,2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382,8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杭政金二综字20210811第001号),约定为子公司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科技”)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子公司浙江大华智联有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子公司杭州华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起至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2、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杭政金二商字20210821第001号),约定为子公司西安大华智联技术有限公司签发/承兑/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承担差额补足责任,贴现额度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贴现额度使用期限从2021年9月27日起至2022年9月18日止。

  3、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330618300ZGDB2021N002),约定公司为子公司大华科技与建设银行签订的融资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所负担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前述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0,000万元,以及利息等相关费用。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6日,保证期间按大华科技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保证方式及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根据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在总担保额度不变情况下,公司将子公司大华技术(香港)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提供担保额度120,000万元中的74,871.60万元调剂至大华科技。调剂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大华科技、大华技术(香港)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高于70%。

  上述担保调剂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 991,454.99万元,占公司 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14%,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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