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碳纤维生产线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2021-09-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年9月27日,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对《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差别化大丝束项目(EPC)》招标中标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载明,精功科技为本次招标项目中标单位,项目预估金额为7亿元(大写:柒亿元整),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5.43%,后续若公司能够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但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正式合同,最终中标金额、相关具体内容及实施以正式签署的合同条款为准,正式合同的签署及项目执行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合同签署时间及项目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科技”或“公司”)于近日参与了由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国兴碳纤维”)招标的《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差别化大丝束项目(EPC)》(招标项目编号:JLCTTC-21YQTHW1077,以下简称“吉林国兴项目”)所需采购的碳纤维生产线公开招标活动。2021年9月27日,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对本次招标中标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载明,精功科技为本次招标项目中标单位。现将该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项目主要情况

  1、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差别化大丝束项目(EPC),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采购国内先进设备,建设4条高性能碳纤维生产线。

  2、招标人: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4、中标金额: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精功科技为本次招标项目中标单位,项目预估金额为7亿元(大写:柒亿元整),预计于正式合同签署生效后8个月内完工。

  5、公示媒体名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孙小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16826077225

  住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516-1号

  经营范围:碳纤维生产及制品加工、销售;碳纤维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国兴碳纤维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与吉林国兴碳纤维不存在关联关系。2020年12月18日,公司与吉林国兴碳纤维签署了合同总金额6.50亿元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该合同的签署及履行情况详见刊登于2020年12月19日、2021年1月20日、2021年2月10日、2021年3月23日、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16日、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28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0-063、2021-005、2021-008、2021-010、2021-030、2021-031、2021-034、2021-047、2021-048的公司公告。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吉林国兴碳纤维以及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孙公司吉林凯美克化工有限公司发生过类似业务(不包括本次中标预估金额)如下:

  ■

  三、中标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本次公司中标吉林国兴项目预估总金额为7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5.43%,后续若公司能够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扩大公司系列碳纤维生产线的产销规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但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与吉林国兴碳纤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项目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最终签署正式合同,最终中标金额、相关具体内容及实施以正式签署的合同条款为准,正式合同的签署及项目执行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合同签署时间及项目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该事项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1-09-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