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
公告

2021-09-2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12210)(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按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企业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认购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700万元(含60,7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或“本次发行”)。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的企业股东深圳市中天健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天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天人合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由乔荣健控制的深圳市顺其自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承诺如下:

  1、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企业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企业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企业将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2、若认购成功,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本企业自愿作出本承诺函,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企业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认购可转换公司

  债券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700万元(含60,7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或“本次发行”)。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承诺如下:

  1、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2、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本人自愿作出本承诺函,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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