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国汇鑫金融债三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个人投资者
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1-10-15 来源: 作者:

  2021年10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起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对本基金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在暂停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个人投资者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正常办理。

  2、关于恢复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

  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0月18日起调整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6%调整为0.4%;拟将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18%调整为0.1%。

  二、基金合同条款的修改

  本次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将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调整,自2021年10月18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3、本公司将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规定媒介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富国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1年10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本基金的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本版导读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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