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0-1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1-61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交易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15一15:00。

  (3)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2日

  2.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玉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2日,公司的总股本为7,005,254,679股,除已回购股份31,810,756股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973,443,923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65,835,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748%(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四位,下同),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005%;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09,587,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71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939%;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248,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2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66%。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70人,代表股份数384,083,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2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7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A、表决情况:同意3,463,730,8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3%;反对2,10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1,978,4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9%;反对2,10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1/2,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王凌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A、表决情况:同意3,463,852,8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8%;反对1,98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2,100,4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37%;反对1,98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10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凤、侯镇山。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1-62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世旗控股”)通知,获悉金世旗控股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世旗控股及其一致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金世旗控股本次股份质押是为上市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二)金世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99,390,843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7.68%,占公司总股本的12.84%,对应融资余额为8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0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2.31%,占公司总股本的5.71%,对应融资余额为0万元。金世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三)金世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世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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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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