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1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

  二、利润表项目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尹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楚瑞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银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尹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楚瑞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银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61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信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信质”)增资人民币9,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成都信质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被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信质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1MA690WAP1Q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寿安街道迎宾大道88号

  法定代表人:徐正辉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0年3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助动车制造;电动自行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增资标的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成都信质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成都信质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成都信质增资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成都信质系公司布局中西部未来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托,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稳步开展,增强成都信质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2、本次增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后,全资子公司成都信质的发展依然受到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相应风险。本次事项若有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成都信质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62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落实中西部地区业务发展布局,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成都信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信质”)拟以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收购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 部分资产(含土地及厂房)。

  2、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长信科技由陈佳佳女士和贾宇弘女士共同投资设立,其中陈佳佳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尹巍先生为夫妻关系,贾宇弘女士与公司股东尹强先生为夫妻关系,尹兴满先生、叶小青女士、尹巍先生、尹强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故陈佳佳女士及贾宇弘女士与上述自然人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同时,尹巍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系关联交易。尹巍先生作为关联人,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并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3、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无需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1MA6AXF3U2D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寿安镇迎宾大道88号

  法定代表人:陈佳佳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1日

  经营范围: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及信息技术处理、系统集成、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任职情况:陈佳佳50%,贾宇弘50%;陈佳佳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贾宇弘任监事。

  财务数据情况: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长信科技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也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信质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1MA690WAP1Q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正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助动车制造;电动自行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构成及任职情况:长鹰信质持股100%;徐正辉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方银增任监事。

  财务数据情况: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陈佳佳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尹巍先生为夫妻关系,贾宇弘女士与公司股东尹强先生为夫妻关系,尹兴满先生、叶小青女士、尹巍先生、尹强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故陈佳佳女士及贾宇弘女士与上述自然人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同时,尹巍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佳佳女士、贾宇弘女士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公司本次收购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4项以及1宗工业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建筑物:共4项,为车间、门卫室、其他(倒班房)、科研用房。评估基准日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号为川(2021)蒲江县不动产权第0004624号,其中车间为钢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0503平方米,门卫室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57.56平方米,其他(倒班房)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678.20平方米,科研用房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491.23平方米。

  2、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为1宗工业用地,评估基准日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川(2021)蒲江县不动产权第0004624号,证载权利人为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坐落蒲江县寿安街道新园四路280号,位于寿安工业园区,北临浆中浆项目,西临新园四路,南临博世路,东临空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41年6月3日,证载面积为39,973.56㎡,纳入本次收购范围的土地面积为39,973.56㎡。

  (二)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1)第1616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对象: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被收购范围的资产的市场价值;

  2、评估范围: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于评估基准日纳入被收购范围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4项以及1宗工业用地。

  3、评估基准日:2021年7月31日

  4、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5、评估结论: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7月31日,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纳入被收购范围的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5,013.77万元,较账面价值减值32.88万元,减值率0.65%。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收购长信科技部分资产的交易价格以交易标的评估价值为基准价,在此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收购的价格为5,000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最终资产收购协议,待协议签订后再对外披露进展公告。

  六、涉及本次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长信科技资产主要为利用其现有土地、厂房等资源,满足全资子公司成都信质整体发展规划需要。本次收购完成后,将进一步整合内部产业等配套资源,调整和优化公司产业发展格局,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1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信质与长信科技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注: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长鹰信质电机有限公司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成都信质向长信科技租赁厂房。鉴于成都信质当前实际情况,虽然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但成都信质目前尚未正式生产,对后续的发展也未作明确规划安排。经与长信科技协商,长信科技确认在此期间产生的租赁费不再收取。)。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调整和优化公司产业发展格局,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63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1月1日14:30在公司九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2021年11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审议《关于收购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1年10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6日- 2021年10月28日9:00- 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世海

  联系电话:0576-88931165

  传 真:0576-88931165

  电子邮箱:xinzhi@chinaxinzhi.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64”,投票简称为“信质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累计投票提案,无互斥提案,也不存在分类表决提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58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14:00在公司九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巍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尹巍先生、董事白致铭先生、董事符俊辉先生、董事马前程先生、董事李海强先生、独立董事张湧先生、独立董事王洪阳先生、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信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信质”)增资人民币9,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成都信质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西部地区业务发展布局,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成都信质以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收购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含土地及厂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尹巍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编号:2021-059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在公司九号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落实中西部地区业务发展布局,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成都信质科技有限公司以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收购蒲江县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含土地及厂房)的事项,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决议。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60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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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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