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1-10-1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50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30,52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6.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137.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671.0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466.93万元。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BJA90594号《验资报告》。该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2,869,477元变更为70,5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2,869,477股变更为70,500,000股。

  (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7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该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850,991股,发行价格为235.02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04.8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66,650.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233,253.97元。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13号《验资报告》。该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0,500,000元变更为71,350,991元,公司股份总数由70,500,000股变更为71,350,991股。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7日、2021年8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二、 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扣减财务性投资后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

  三、 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10月16日,亿华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年2月,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四、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授权及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取一定的理财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产品的收益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 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所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亿华通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取一定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 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51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戴东哲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1-050)。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新增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49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拟使用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动力”)实施不超过40,000万元的增资,具体增资进度将由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确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30,52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6.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137.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671.0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466.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20年8月4日出具了XYZH/2020BJA9059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由亿华通动力实施,公司目前持有亿华通动力100%股权。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公司拟以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实施不超过40,000万元增资,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对亿华通动力实施增资。

  (二)本次增资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增资系出于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促进募投项目更高效开展。

  四、本次增资对象亿华通动力基本情况

  ■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造成实质性影响。募投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仍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提示的风险一致。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亿华通动力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实施不超过40,000万元的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的建设,具体增资进度将由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确定。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系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的建设。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亿华通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本版导读

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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