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1-10-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1-118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和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32,4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将担保额度在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和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增加担保额度人民币182,5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将担保额度在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领裕”)向宁波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保证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人苏州领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最高债权限额及发生期间

  1、最高债权限额是债权人核定给予债务人的,允许债务人按照本合同及相应主合同约定可周转使用的最高清偿债权余额。

  2、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在约定的业务发生期间内,为债务人办理预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不超过最高债权限额的所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依主合同之分别约定。

  第三条 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 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819,819.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56.71%。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84,287.94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943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4,589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1-119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胜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1曾用名为深圳市领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饶市创科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更名为安徽无往不利商贸中心(有限合伙);

  2曾用名为深圳市领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饶市锦祥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更名为安徽喜仟汇通销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领胜投资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未发现质押股份存在被平仓的风险。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业绩承诺补偿,补充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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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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