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3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

  2021年9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1名,为新工投资集团。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按照发行价格3.98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51,256,281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1-047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9月17日,公司收到了新工投资集团《关于拟启动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批复》(宁新工【2021】106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1-057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批复的公告》。

  2021年9月27日,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866)。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1-06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3.2 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情况

  2021年7月21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1-039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2021年7月28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1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1-04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2021年8月12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1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1-04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2021年8月18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1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1-046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尚未到期兑付。

  2021年10月18日,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

  3.3 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收到新工投资集团的通知,新工投资集团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南药集团所持有的公司241,811,214股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22%。2021年6月23日,新工投资集团与南药集团签署《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2021年10月22日,新工投资集团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上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1年10月21日。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新工投资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27,453,518股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44%。南药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1-060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3.4 重大关联交易

  A、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延续申请额度(含)人民币40亿元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1-01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之关联交易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余额为9亿元。

  B、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增加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药湖北”)向湖北中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中山医疗”)增加申请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本次增加后,南药湖北向湖北中山医疗借款额度增加至不超过2亿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1-026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少数股东增加借款额度之关联交易公告》。截止本报告期末,南药湖北向湖北中山医疗借款余额为1.63亿元。

  3.5 对外投资及进展情况

  A、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中药煎制服务中心迁址过渡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药业”)之全资子公司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鹤龄”)投资建设中药煎制服务中心迁址过渡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4,100万元。其中:

  (1)南京鹤龄以代建合作方式租赁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山制药”)按照中药煎制中心生产、存储要求拟新建的厂房(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经济开发区恒发路21号),租赁建筑物面积约7,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不超过10年(起租期根据厂房建设并交付进度情况最终确定),租金总额合计不超过3,193.42万元(其中包含以租金形式支付的厂房装修改造费用1,423万元)。

  (2)南京鹤龄为搬迁改造购置中药煎制服务中心生产设备等费用合计不超过906.58万元。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中药煎制中心已建设完毕,正在进行设备调试、消防验收等搬迁前准备工作。

  B、根据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同春”)区域市场整体战略布局需求,为进一步完善福建龙岩同春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同春”)法人治理结构,确保龙岩同春现有业务基础和市场网络价值,福建同春收购龙岩同春少数股东唐树英持有的龙岩同春30%股权、曾庆堂持有的龙岩同春5%股权,收购金额合计为649.19万元。2021年7月27日,龙岩同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福建同春直接持有龙岩同春100%股权。

  C、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异地新建物流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晓”)异地新建物流中心,项目选址为江苏省盐城市盐都新区吴抬路和海阔路交界处65,413平方米土地(最终面积以土地证为准)。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总投资约人民币1.5亿元。董事会同时同意江苏华晓根据其与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渎街道办事处签署的《房屋搬迁补偿协议书(货币补偿)》和《搬迁补偿补充协议》,参与竞拍异地新建物流中心项目用地。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对江苏华晓医药物流异地新建项目增加投资2,900万元,增加投资后一期项目总投资为1.79亿元。

  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完成总进度80%,其中1号库内装修已完成90%,2号库水电、网络工程继续施工,3号库完成室内整理;相关设施设备完成招标及签订合同,项目按总计划执行。

  D、2020年10月16-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以不高于19,110万元的总价格参与竞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东扩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福建同春新物流中心,该竞买地块采用先租后让模式出让。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层办理后续土地竞买、租赁及出让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后福建同春以最高应价17,500万元,以先租后让模式,竞得编号为宗地2020-6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土地尚未完成交付,该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初步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等事项。

  E、2020年12月14-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南药湖北工业园项目建设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药湖北增加南药湖北工业园项目建设资金729万元,用于建设24米自动化高位立体库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本次增加建设资金后,南药湖北工业园项目总投资金额由2,690万元增加至3,419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完成总进度98%,土建工程、供电工程、暖通工程、物流设备安装工程、消防系统等已完工正在调试中。

  F、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南京医药中央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康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南京医药中央物流中心二期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03亿元,建筑面积约28,759平方米。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完成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及初步设计方案,目前正在开展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3.6 股权出售进展情况

  2021年5月6-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四川省雅通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四川省雅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雅通”)100%股权,挂牌底价1,990.00万元,交易价格及最终股权受让方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予以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四川雅通股权。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上述事项正在挂牌中。

  3.7 政府征收控股子公司部分房产土地进展情况

  A、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晓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盐都新区刘朋村一、二组(开创路3号)的工业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进行征收,被征收土地面积68,537平方米,房屋面积29,626.11平方米,补偿款总金额为1.3亿元。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江苏华晓共收到拆迁补偿款1.1亿元。

  B、2021年8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收储暨注销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星”)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由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安徽天星位于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43号的工业用地。被征收土地面积22,302.03平方米(合33.4529亩),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2.8万平方米,土地收购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8,420.71万元。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层办理涉及本次收储具体事宜并签署协议等。

  由于上述土地拟被政府收储,安徽天星原计划在该地块实施养老服务而设立的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养老公司”)原项目已无法开展,且该公司未开展任何业务,董事会同意安徽天星注销智慧养老公司。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安徽天星已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被收储土地正在进行拆除地上建筑物的前期准备工作。智慧养老公司已于2021年9月27日完成注销登记。

  3.8 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

  2020年10月16-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控股子公司辽宁南药民生康大医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南药民生康大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南药”)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辽宁南药破产清算,同时授权经营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实施辽宁南药破产清算相关具体事宜。

  2021年3月13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辽0106破申1号,法院裁定受理南京医药对辽宁南药的破产清算申请。

  2021年3月13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辽0106破3-1号,法院指定辽宁弘立律师事务所担任辽宁南药管理人,翁迪为负责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0-039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ls2021-004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辽宁南药破产清算事项正等待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菁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周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菁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1-063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徐健男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书面委托董事长周建军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 是否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28-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董事周建军先生、疏义杰先生、邹克林先生、骆训杰先生、Marco Kerschen先生,独立董事武滨先生、李文明先生、胡志刚先生出席了会议。董事徐健男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书面委托董事长周建军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名与人力资源规划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Marco Kerschen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名与人力资源规划委员会委员;

  同意增补邹克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委员。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对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预计交易金额7,000万元,增加后预计交易总额度为2.2亿元。

  关联董事邹克林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1-065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征求了我们的意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预计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处置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处置其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等,该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价值为5,137.88万元,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为准。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5,137.88万元作为挂牌底价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不低于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交易价格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予以确定。

  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资产挂牌处置相关事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1-066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处置相关资产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 报备文件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2021年10月28-29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1-064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会主席徐媛媛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书面委托职工监事姚霞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

  ● 是否有监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28-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2人,监事姚霞女士、杨庆女士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徐媛媛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书面委托职工监事姚霞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徐媛媛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 报备文件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2021年10月28-29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1-066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公开挂牌处置相关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大彩印”)拟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处置其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 该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价值为5,137.88万元(人民币,下同),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为准。挂牌底价为5,137.88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及受让方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予以确定。

  ● 本次资产处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8-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资产处置拟采用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未决诉讼、资产权属瑕疵等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风险事项。

  ● 本次资产处置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可能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内部闲置资产,进一步聚焦核心资源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质量和盈利水平,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大彩印拟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处置所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等,其中,土地使用权46,872.11㎡,房屋建筑物24,763.11㎡,构筑物12项。

  根据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部分不动产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1】第0116号),上述拟处置资产评估价值为5,137.88万元(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为准)。

  本次资产处置挂牌底价为5,137.88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及受让方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予以确定。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处置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资产挂牌处置相关事宜。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沈西九东路

  法定代表人:阎红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康大彩印100%股权。

  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元

  ■

  2、受让方:康大彩印拟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资产为康大彩印拥有的土地使用权46,872.11㎡,房屋建筑物24,763.11㎡,构筑物12项,具体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包括厂房、办公楼、车间等,共8项,账面原值35,780,789.86元,账面净值20,285,996.79元,减值准备18,453,564.45元,账面价值1,832,432.34元,建筑面积合计24,763.11㎡,均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上述房屋建筑物无抵押事项。

  房屋建筑物清单

  ■

  (2)、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主要包括暖气沟工程、电沟工程、管网(蒸汽管网)、管网(污水、雨水管道)、围墙、道路等,共12项,账面原值12,516,350.00元,账面净值7,586,612.04元,减值准备7,046,435.55元,账面价值540,176.49元,概况如下: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清单

  ■

  (3)、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包括1项土地,账面原值23,496,051.31元,账面净值17,387,077.33元,减值准备5,600,000.00元,账面价值11,787,077.33元,面积46,872.11㎡,为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述土地无抵押事项。

  土地清单

  ■

  2、本次拟处置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部分不动产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1】第0116号),以2021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本次评估范围所涉及的部分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合计为5,137.88万元。其中:

  (1)、采用成本法评估,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账面价值为237.26万元,评估价值3,007.51万元,增值额2,770.25万元,增值率1,167.60 %,系由于企业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建造年代较早,近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普遍上涨,再加上企业对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所采用的经济使用年限并计提了大量资产减值,实际成新率高于账面成新率造成。

  (2)、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并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验证,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分别为2,130.37万元、2,127.99万元。

  由于基准地价选取的基准价格为一个区域的平均价格,该价格的区域针对性不强,虽评估过程中经过一定修正,但其价格的真实变化状况可能因涉及地域宽泛,并不能通过上述修正完全体现。市场比较法选取案例时间较近,其结果更接近待估宗地的真实市场价值,故应以市场比较法结果确定市场价值,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用以验证,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1,178.71万元,评估价值2,130.37万元,增值额951.66万元,系由于企业针对该地块计提了大额减值,且近年来土地价格平稳造成。

  3、本次拟处置资产不存在未决诉讼、资产权属瑕疵、抵押租赁、司法冻结等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风险事项。

  四、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拟处置资产的挂牌底价为5,137.88万元(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为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交易价格及受让方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予以确定,切实保证交易的公允性。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本次资产处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市场网络战略发展方向,进一步聚焦核心资源提升整体运营质量和盈利水平。

  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影响以交易完成后的计算结果为准,预计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资产处置通过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可能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2021年10月28-29日);

  2、《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部分不动产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1】第0116号);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1-065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日常经营行为,按照公平、公正、公允、诚信、自愿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极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28-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概述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向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梅山医院”)销售商品1.12亿元,预计到年末将超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5亿元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拟增加公司向梅山医院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预计交易金额7,000万元。

  本次增加后,公司2021年度向梅山医院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预计交易金额为2.2亿元。

  (三)公司与梅山医院2021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2,857.1429万元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雄风路505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医院经营、医疗咨询、医院投资管理等。

  主要股东: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营业务:疾病诊疗

  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12月31日,梅山医院资产总额82,065.58万元,净资产69,971.0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3,632.83万元,净利润3,124.68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梅山医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之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公司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各公司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按照同类原材料和药品的市场价格定价,开展日常正常经营活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连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原材料和药品,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且长期以来与上述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

  2、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医药产品的销售,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销售商销售药品。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极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4、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版导读

20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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