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1-11-0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4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4号),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9,289,919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429,289,919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12,094,480.7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6,576,138.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55,518,341.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BJAA150987]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21日存入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能化”)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设立情况如下:

  ■

  2021年7月23日公司、托克逊能化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和承销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关于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框架协议一一暨中泰化学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协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增资托克逊能化的方式实施托克逊县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托克逊年产200万吨电石项目二期工程。2021年7月23日,公司向托克逊能化实施增资3,752,123,773.59元,用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9,909.3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托克逊县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均按《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规定执行,无违背协议规定条款的行为。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公司增资托克逊能化并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后,鉴于公司、托克逊能化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减少账户管理成本,对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近日公司、托克逊能化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共计125,403.88元(利息收入)转入基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托克逊能化与承销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3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于2021年11月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改善资产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绿色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主体: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3、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视公司实际需求、监管政策和市场情况而定。

  4、发行方式:公开发行,分期发行

  5、票面利率: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6、利率形式:固定利率,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项目投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募集资金应用于绿色产业领域的业务发展,其中不低于70%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产业项目的建设运营或偿还绿色产业项目贷款等。具体使用视公司经营需要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边德运先生、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李良甫先生、于雅静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1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融资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以信用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21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1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3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1月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监事谭顺龙先生、赵永禄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1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融资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以信用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21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3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持有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多经”)40%股权,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持有上海多经60%股权。上海多经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多经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业务结算中心申请13,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由中泰集团按持股比例60%提供7,8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化学按持股比例40%提供5,2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上海多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由中泰集团按持股比例60%提供1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化学按持股比例40%提供8,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综合授信为续贷业务,新贷款合同发生后不增加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

  上海多经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1月8日召开的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边德运、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于雅静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月6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玉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769号1808室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煤炭及制品、橡胶制品、有色金属合金的销售等。

  2、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

  3、股权结构如下:

  ■

  4、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多经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5、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多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期限与金额:

  1、上海多经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业务结算中心申请13,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中泰化学按持股比例向上海多经提供5,200万元担保。

  2、上海多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中泰化学按持股比例向上海多经提供8,000万元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具体根据上海多经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放款时签订相应的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中泰化学为参股子公司上海多经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止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与上海多经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237.53万元(未经审计),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2、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129,083.06万元。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54,549.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融资事项中58,200万元为续贷业务,新贷款合同发生后不增加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868,149.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海多经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中泰集团按照持有上海多经股权比例共同提供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及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21年11月8召开了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此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独立财务顾问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为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上述关联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中泰化学本次关联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上述关联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中泰化学本次关联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及保荐机构意见;

  5、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2月、2021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4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纺织集团”)、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能源”)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1、中泰纺织集团向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13,600万元,具体金额、利率、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由中泰化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阜康能源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45,000万元综合授信,具体利率、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由中泰化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综合授信为续贷业务,新贷款合同发生后不增加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8月6日

  注册资本:396,942.708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新武

  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218国道东侧、库塔干渠北侧

  主营业务:粘胶纤维、差别化纤维的生产及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

  3、股权结构如下:

  ■

  4、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中泰纺织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8月5日

  注册资本:289,36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湘军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准噶尔路3188号

  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的生产和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

  3、股权结构如下:

  ■

  4、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阜康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期限与金额:

  1、中泰纺织集团向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13,600万元,具体金额、利率、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2、阜康能源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45,000万元综合授信,具体利率、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协议,具体根据各公司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放款时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泰纺织集团、阜康能源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中泰纺织集团、阜康能源经营稳定,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54,549.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融资事项中58,200万元为续贷业务,新贷款合同发生后不增加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868,149.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021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4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七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上午1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2021年11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期货交割仓库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融资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5.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以信用担保

  5.2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3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七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3日上午9:30至下午19:3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54,传真号码:0991-875169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

  2、投票简称:中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9:15至2021年11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本版导读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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