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11-13 来源: 作者:

  (上接B113版)

  (1)乙方以现金1,00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3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乙方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10.64%。乙方应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向标的公司实缴完毕增资款。

  (2)丙方以现金1,00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3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丙方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10.64%。丙方应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向标的公司实缴完毕增资款。

  (3)丁方以现金91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136.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73.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丁方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4.84%。丁方应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向标的公司实缴完毕增资款。

  (4)戊方以现金3,89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583.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306.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戊方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20.69%。戊方应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向标的公司实缴完毕增资款。

  (5)乙、丙、丁、戊完成上述向标的公司增资后,甲方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53.19%。

  增资方应确保其增资的款项是其合法拥有的自有资金。

  3.自芯与物公司就本次增资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视为本次增资完成之日,各增资方对芯与物公司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本次增资完成后,芯与物公司股东按实缴出资的比例享有芯与物公司的利润分配。芯与物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暂时登记在员工持股平台的指定合伙人名下的合伙企业实缴出资份额对应的芯与物公司股权,不参与利润分配。

  4.本次增资完成后,各增资方作为芯与物公司的股东,在行使提案权、召集权、表决权时与北斗星通保持一致行动,以北斗星通的意见为准。

  5.芯与物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3名,由大股东北斗星通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芯与物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大股东北斗星通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五、 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不会影响北斗星通对芯与物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导致北斗星通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北斗星通和芯与物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增资总额为6,8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1%,其中,涉及关联交易金额4,800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1.14%,均属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

  六、 本次增资的目的与意义

  近年来物联网行业快速发展,对产业的改造将成为物联网的核心场景,除智能手机外的物联网及消费类应用GNSS市场2020年整体市场容量为2.5亿片,主要出货来自于可穿戴设备、平板电脑、电脑、低功耗追踪器类产品,预计到2025年市场整体出货量将有接近一倍的增长,其中可穿戴产品的出货量年增长率将达到13%,面向低功耗场景的追踪器类设备的出货量年增长率将达到23%。并且,与之配套的无线连接芯片以及国产化模拟器件的市场预期也随之大幅增长。同时,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带来了器件国产化的迫切需求,从而给芯与物公司带来了重大的市场机遇。依托公司在GNSS芯片的研发设计和业务基础及市场优势、完整的供应链体系和营销渠道,芯与物公司计划以“低功耗”为技术优势点,打造面向物联网及消费类市场的相关芯片的研发和业务平台。芯与物公司计划通过本次增资获得资金支持,建立快速迭代及快速响应机制和满足客户要求的研发及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打破国际厂商的技术垄断,推动芯与物公司的高质量快速发展,成为领先的物联网定位芯片及解决方案的领导者。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以及集团核心员工参与投资芯与物公司,有利于公司贯彻实行“合伙人”机制,增强核心员工与公司共创业、同发展、休戚与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起到吸引和留住人才的作用。同时,公司实控人基于对芯与物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通过海南真芯间接对芯与物公司增资,有利于增强芯与物公司员工的信心和凝聚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新的价值。

  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为激励核心员工,把握芯片紧缺带来的市场窗口期,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联网及消费类产品的需求,快速建立面向物联网及消费类市场的相关芯片的研发和业务平台,并支持子公司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实控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以自有资金通过合伙企业对其增资,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价格的要求和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基于以上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意见:依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参与投资集团创新业务子公司管理办法》,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以自有资金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通过公司设立的“集团员工投资平台”参与投资芯与物公司,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高培刚先生回避表决。

  关联人周儒欣先生基于对芯与物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增强芯与物公司员工的信心和凝聚力,由其作为主要出资人的合伙企业拟以自有资金3,890万元参与芯与物公司的增资,支持芯与物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方按照其约定的认缴金额以货币形式对芯与物公司进行增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周儒欣先生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八、 保荐券商核查意见

  本次北斗星通子公司芯与物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审批权限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有效。保荐机构对北斗星通子公司芯与物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保荐券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1-093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员工间接参与子公司

  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增资

  出资份额调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心员工参与增资子公司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出资份额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背景情况说明

  2021年9月15日,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核心员工参与投资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符合《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参与投资集团创新业务子公司管理办法》要求的公司核心员工参与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点科技”),出资总金额227.5万元,认购价格为1元/真点科技1元注册资本。公司核心员工将通过天津真点智汇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真点智汇”)间接向真点科技进行增资,该增资涉及关联交易总金额227.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074)。

  本次公司核心员工间接参与增资真点科技的出资份额调整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真点智汇对真点科技增资的出资总额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总额发生变化。

  二、 真点科技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1幢1层120室

  3、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MA01W6DJ73

  4、法定代表人:周儒欣

  5、注册资本:500万元

  6、注册成立日期:2020年9月25日

  7、主营业务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交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软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数据处理;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真点科技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已于2021年9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真点科技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增资完成后,真点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

  9、真点科技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三、 公司核心员工在真点智汇的出资份额的调整情况

  ■

  四、 本次公司核心员工出资份额调整及涉及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公司核心员工间接增资真点科技,其他核心骨干人员的出资份额因部分人员资金筹措问题导致无法按原计划出资,因此出资份额由1,275,000元调整为725,000元,减少550,000元,黄磊作为真点科技所属的公司“芯+云”业务的主要管理人员之一,出资份额由375,000元调整为925,000元,增加550,000元。

  黄磊,身份证号110108197*********,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本次对真点科技间接出资份额增加的550,000元涉及关联交易,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013%,属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

  黄磊拟出资的资金为其自有或自筹的合法资金,公司及真点科技不会以任何方式向其提供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的财务资助。

  五、 本次公司核心员工出资份额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核心员工投资真点科技的出资份额调整以及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北斗星通对真点科技的控制权,不会导致北斗星通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北斗星通和真点科技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真点智汇对真点科技的出资总金额发生变化。

  六、 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黄磊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6,139,256.66元(含本次关联交易),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15% ,其中包括:1、和芯星通实施激励计划一期退出,公司回购黄磊所持有43,889股股份,关联交易金额为436,256.66元;2、黄磊通过公司设立的“集团员工投资平台”参与投资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3,700,000元;3、和芯星通实施激励计划二期退出,公司回购黄磊所持有200,000股股权,关联交易金额为1,078,000元。4、黄磊通过天津真点智汇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对真点科技进行增资925,000元(含本次调整金额550,000元)。

  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黄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核心员工参与增资真点科技由于部分人员资金筹措问题无法按原计划出资导致出资份额调整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真点智汇对真点科技增资的出资总额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总额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意见:公司核心员工参与增资子公司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出资份额因部分人员资金筹措问题进行份额调整事项,不涉及出资定价调整,不涉及出资总额变化,亦不会导致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 保荐券商核查意见

  本次北斗星通公司核心员工间接参与控股子公司真点科技增资,出资份额调整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审批权限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有效。保荐机构对北斗星通公司核心员工间接参与控股子公司真点科技增资,出资份额调整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 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保荐券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1-094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12日,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票保贴等业务的敞口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保证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华瑞世纪为公司所承担担保责任的43.5%部分提供信用反担保。

  公司本次为北斗智联提供不超过10,000 万元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6%。

  截至2021年9月30日,北斗智联资产负债率为76.66%,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无关联关系。

  一、 被担保下属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桐桂大道3号

  3、法定代表人:徐林浩

  4、注册资本:陆亿元整

  5、成立日期:2019年06月28日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开发、生产和销售: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包括:导航影音娱乐系统及部件、仪表系统及部件、网联系统及部件、HUD系统及部件、高级辅助驾驶系统和自动驾驶需要的导航相关部件);提供汽车智能网联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提供车联网技术服务;从事与以上业务相关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卫星通信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北斗智联的股权结构:

  ■

  8、北斗智联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保证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保证期限: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三、其他说明

  北斗智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持股47.08%的控股子公司;嘉兴海松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北斗智联36.25%股权,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世纪”)系嘉兴海松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出资人,经协商,华瑞世纪按本次担保额度10,000 万元的43.5%提供信用反担保,且按约定向公司支付担保费,并签署相关的反担保合同。

  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北斗智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北斗智联向中信银行申请的敞口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额度担保,且华瑞世纪为公司所承担担保责任的43.5%部分提供信用反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4,2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46%。实际担保金额为33,049.55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8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4、最高额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 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1-09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3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86)、《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1-089)、《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21-094)、《公司章程(2021年11月)》。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上述议案将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1年11月24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南二层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69939966;传真:010-69939100

  联系人:姜治文 葛丹

  邮编:100094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151”,投票简称为“北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1月30日的交易时间,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1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3、受托人姓名:

  4、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5、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6、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本版导读

20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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