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 085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1-11-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1年度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预计2021年度担保总额度为15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鹏新材”)担保额度预计69,000.00万元;公司为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中矿天津海外”)担保额度预计5,000.00万元。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东鹏新材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东鹏新材的担保总额为57,000.00万元。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矿天津海外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提供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中矿天津海外担保总额为2,80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孙梅春。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0年10月20日。

  6、主营业务:铷、铯盐、高纯碳酸锂、氟化锂、锂盐产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品贸易。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鹏新材总资产为111,037.35万元,净资产为78,479.18万元,负债总额为32,558.1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9,592.32万元,利润总额为26,024.26万元,净利润为21,762.2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东鹏新材总资产为162,311.81万元,净资产为109,074.04万元,负债总额为53,237.78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75,190.32万元,利润总额为36,407.56万元,净利润为30,594.8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东鹏新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

  2、住所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纺五路36号。

  3、法定代表人:杨春。

  4、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 2011年7月20日。

  6、经营范围: 勘探技术研究与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国际货运代理(海运、陆运、空运);仓储服务(煤炭及有污染物除外);物业服务;机械制造;机械维修;地基基础处理;煤炭批发经营;矿产品(需要审批的除外)、冶金炉料、有色金属的批发兼零售;房屋租赁。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矿天津海外总资产为18,154.64万元,净资产为10,260.89万元,负债总额7,893.7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316.50万元,利润总额为-55.13万元,净利润为-46.7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矿天津海外总资产为18,824.57万元,净资产为9,912.13万元,负债总额8,912.44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3,717.62万元,利润总额为-352.62万元,净利润为-348.7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中矿天津海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东鹏新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申请8,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本金余额最高额:8,000.00万元。

  (二)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矿天津海外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1,0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保证最高本金限额:1,0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鹏新材和中矿天津海外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其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东鹏新材和中矿天津海外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9,12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15%;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59,073.08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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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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