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1-11-1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1-034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99.7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1.60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38.40万元。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5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拟定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

  3、公司财务部建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于次月初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相应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按月汇总通知保荐机构。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作为置换凭据,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该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1-035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138.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99.7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1.60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38.40万元。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5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二、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及置换金额

  (一)募投项目预先投入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于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829号),截至2021年11月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138.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已明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11,138.13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138.13万元进行置换。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置换事项。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神剑股份《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神剑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经核查,认为:神剑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6、其他深交所需要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99.7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1.60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38.40万元。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5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829号),截至2021年11月8日止,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1,138.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必要性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审批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说明与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节省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经审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公司更好盘活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认为:

  (一)神剑股份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利息负担,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神剑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华安证券同意神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1-037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99.7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1.60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38.40万元。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5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募投项目和偿还银行借款,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将出现募集资金阶段性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神剑股份本次拟对额度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华安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1-038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增加高端装备制造板块资金投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出资20,000万元对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业航空”)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增资后,嘉业航空的注册资本由21,310.40万元增加至41,310.40万元。增资完成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重大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1年11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次增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西安市阎良区新型工业园(经发一路)

  法定代表人:徐昭

  注册资本:21,310.4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航天、航空、高速列车、城市轨道列车工装模具及金属零部件、复合材料、碳纤维制品的设计生产;航天、航空地面设备设计制造;地面机载设备制造,复材结构修理,飞机内装饰(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制造和销售;蜂窝产品制造和销售;软件开发;其它非标产品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2、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嘉业航空增资前与增资后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四、增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目的为保障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募投项目建设计划。

  2、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3、本次增资方案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五、增资用途及资金来源

  根据募投项目发展需要,增资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嘉业航空增资以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对嘉业航空增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1-039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1年11月1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详情请关注公司2021年11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情请关注公司2021年11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情请关注公司2021年11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情请关注公司2021年11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情请关注公司2021年11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请关注公司2021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2日(周四)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1-040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1年11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旭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公司更好盘活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日(周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12月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5日。截至2021年11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列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9日(周一)9:00一11:00、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保顺路8号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在2021年11月29日17:00前将邮件发送至:zq@shen-jian.com或传真至0553-5316577,邮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吴昌国先生、武振生先生

  联系电话:0553-5316355、5316333转90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一:

  ■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1

  2.投票简称:神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

本版导读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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