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6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

2021-11-2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TPV TECHNOLOGY LIMITED)49%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一、本次重组主要进程

  2020年9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年4月16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2021年4月28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5月2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11039号)。

  2021年6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039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

  2021年7月23日,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反馈意见》回复届满之日(即2021年7月28日)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即2021年9月8日前)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

  2021年9月2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中止审查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请示》;2021年9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1039号)。

  2021年9月22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工作。

  2021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1039号)。

  2021年10月11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一次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

  2021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039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

  二、申请中止审查的原因

  截至目前,公司正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就二次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问题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同时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由于相关工作尚需一定时间,预计无法于2021年11月29日前提交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因此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138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重组事项。

  三、本次申请中止审查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的中止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全力协调各中介机构落实《二次反馈意见》的有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组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3日

本版导读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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