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1-2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58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在公司A1815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敬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逐项审议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创造更大价值,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2.8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经营及财务状况等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80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42亿元(含本数)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9%;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71亿元(含本数)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5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9%,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提前届满:1)如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及《证券时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工作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在本回购股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相关条件的规则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年12月8日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59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2.80元/股(含本数),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用途:

  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42亿元(含本数)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9%;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71亿元(含本数)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5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9%,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4、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5、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原因,可能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4)存在监管部门后续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创造更大价值,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

  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一)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一)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2.8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经营及财务状况等情况确定。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一)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及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80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42亿元(含本数)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9%;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71亿元(含本数)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5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9%,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在综合分析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现金流等情况后,决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本次回购,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一)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果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4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2.8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9%。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二)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7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2.8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5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9%。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创造更大价值,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867,828.85万元,货币资金余额为90,428.6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6,152.07万元,2021年1-9月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382.99万元,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42亿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3.94%、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86%。公司认为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7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42亿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然为张惠琪女士,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二)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一)买卖股份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

  (十)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前述人员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公司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将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已回购未授出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后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并及时披露,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回购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同意,同时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在本回购股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相关条件的规则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原因,可能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4、存在监管部门后续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经出席本次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各方共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创造更大价值,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

  3、公司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71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42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8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60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8日(周三)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年12月8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9:15 - 9:25;0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投票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1815大会议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18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特别说明:

  (1)以上议案1采用逐项投票表决。

  (2)以上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以上议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6-7日09:00--11:30, 13:00--16:00。

  3、登记地点: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1815会议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2月7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任国晓、郑乐东

  邮箱:office@ zanyu.com、zq@zanyu.com

  联系电话:0571-87830848 传真:0571-87830847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7;投票简称:赞宇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2月8日9:15 - 9:25;0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赞宇科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2、否□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附:参会回执

  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21年12月3日,本人/本公司/本机构持有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姓名(签字或盖章):

  时间:

  注:授权委托书、参会回执剪报、复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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