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1-86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1-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4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上午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9日

  (5)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高天亮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22人,代表股份329,060,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22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4名股东,代表股份325,619,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06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441,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5%。

  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彭玲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提案:

  ■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注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注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彭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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