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4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解质押的公告

2021-11-2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发来的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

  2021年11月23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3,83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87%)质押给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21年11月23日,质押到期日为2022年11月23日,双方已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2、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020年12月30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9,03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04%)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1月24日,申东日先生购回其中2,800,000股份,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21年8月30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69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16%)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21年8月30日。2021年11月24日,申东日先生购回上述全部股份,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21年8月30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1,25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28%)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21年8月30日。2021年11月24日,申东日先生购回上述全部股份,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11,559,098股,占公司总股本47.82%。本次股份质押及解质押之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56,9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6.9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8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申今花女士、申炳云先生、烜鼎长红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烜鼎长红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持有公司股份256,114,705股,占公司总股本57.89%,其中,申东日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56,900,000股,占其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2.22%,申今花女士、申炳云先生、烜鼎长红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烜鼎长红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股权质押。

  二、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及解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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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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