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11-27 来源: 作者:

  (上接B70版)

  单位:万元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文件签署授权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1-146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

  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通知,获悉阮鸿献先生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达成协议,2021年11月25日阮鸿献先生将所持公司股票部分质押给华泰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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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鸿献先生此次质押的冻结股数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2.9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0%,此次质押开始日期为2021年11月25日,冻结申请人为阮鸿献。由于置换股票质押融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阮鸿献先生与华泰证券签订协议,将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537万股于2021年11月25日质押给华泰证券进行融资。

  4、股份质押风险提示

  截止本笔业务,阮鸿献先生目前仍在履行的所有股票质押业务均未出现需要补仓情形。同时,阮鸿献先生尚保留127,101,090股股份未质押,若出现股价跌至质押业务警戒线,阮鸿献先生会首先采用追加质押股票的方式,若剩余股票不足以补仓,将采用提前解除质押或追加现金保证金的方式,避免出现质押平仓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阮鸿献先生的股票质押情况,有质押变动时将及时进行公告。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1-145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1年12月14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6.《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1-12已经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0和议案13已经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11月27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1-13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其中:议案1-13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12月13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50500,信函请注明“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红、肖冬磊、阴贯香

  联系电话:0871-68217390

  联系传真:0871-68185283

  联系邮箱:1192373467@qq.com

  联系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7”,投票简称为“一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3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上述议案1-13中,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 会 回 执

  致: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下午14点举行的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1年12月13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1-136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因经营需要,2022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以下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8.2亿元,用于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8.2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单位:万元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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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名称: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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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被担保人名称: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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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被担保人名称:贵州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五)被担保人名称: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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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

  (七)被担保人名称: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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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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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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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被担保人名称: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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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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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为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有利于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和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少数股权提供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共计人民币8.2亿元,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74,000万元,银行实际审批额度合计27,000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9,837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16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事项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总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2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1-133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9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2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冯萍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为41.4亿元,具体额度在不超过41.4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2年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8.2亿元,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8.2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勤勉尽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按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适度优惠后计算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薪酬标准如下:

  公司监事的年薪为全年基准年薪,实际发放依据绩效考核发放。

  单位:万元

  ■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1-134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2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为41.4亿元,具体额度在不超过41.4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2年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8.2亿元,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8.2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勤勉尽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按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适度优惠后计算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徐科一先生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国伟先生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2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公司2022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

  ■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董事(非独立董事)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年薪为全年基准年薪,实际发放依据绩效考核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徐科一先生、阮国伟先生、郭春丽女士、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制定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津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任期内独立董事津贴为1万元/月,年度合计12万元(税前)。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本薪酬方案执行期限内,新增的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本方案执行。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杨先明先生、龙小海先生、陈旭东先生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公司2022年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2年非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非董事高管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2022年非董事高管人员薪酬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

  ■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非董事高管人员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年薪为全年基准年薪,实际发放依据绩效考核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1-137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将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中审众环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公司将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按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适度优惠后计算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2018年-2020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2018年-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方自维,中国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明维,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7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拟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王文政,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业务多年,最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方自维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明维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文政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方自维、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明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文政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本版导读

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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