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编号:2021-09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2021-11-2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1125-3号),根据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浙07民初412号之二】,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及一轮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的原冻结情况

  2019年10月23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1023-03号),三鼎控股当时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83,896,000股被司法冻结、28,661,900股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9-077。

  注:三鼎控股所持公司股份于2021年6月1日被司法拍卖(详见公告2021-053),现持有公司股份284,567,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93%。

  二、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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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表格中本次解冻股数为三鼎控股现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

  三、本次解冻后股份冻结的情况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后,三鼎控股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284,567,900股,占其原所持有股份的100%。

  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三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的冻结情况及影响,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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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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