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5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新的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HU WEI(朱伟)及其配偶WANG XIAOHONG(王晓虹)、持股5%以上股东丁勇及其配偶JIANG RONGZHI(江蓉芝)向本公司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HU WEI(朱伟)(董事长兼总经理)及其配偶WANG XIAOHONG(王晓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丁勇(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及其配偶JIANG RONGZHI(江蓉芝)减持计划期限现已届满,ZHU WEI、WANG XIAOHONG和JIANG RONGZHI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丁勇减持公司股份65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2、截至本公告日,ZHU WEI持有公司股份29,480,4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6.97%),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74,2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其配偶WANG XIAOHONG持有公司股份3,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87%),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82%)。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6月19日),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丁勇持有公司股份11,22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46%),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74,2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其配偶JIANG RONGZHI持有公司股份3,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76%),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3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7%)。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6月19日),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ZHU WEI及其配偶WANG XIAOHONG、丁勇及其配偶JIANG RONGZHI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新的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HU WEI及其配偶WANG XIAOHONG、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丁勇及其配偶JIANG RONGZHI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11月26日,其中ZHU WEI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65,8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其配偶WANG XIAOHONG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47%);丁勇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6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71%);其配偶JIANG RONGZHI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44%)。
(一)股东前次减持计划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ZHU WEI、WANG XIAOHONG和JIANG RONGZHI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时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丁勇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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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减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丁勇前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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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减持计划预披露前一日公司总股本为173,294,707股,前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173,294,707股计算。
2)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手续,同时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为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根据每日行权情况变动。截至2021年11月25日,公司最新总股本为173,712,775股,前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最新总股本173,712,775股计算。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前次减持计划期间,ZHU WEI及其配偶WANG XIAOHONG、丁勇及其配偶JIANG RONGZHI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2、前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没有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没有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ZHU WEI及其配偶WANG XIAOHONG、丁勇及其配偶JIANG RONGZHI前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情况与前期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二、股东新的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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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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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股份来源还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3)ZHU WEI及其配偶WANG XIAOHONG、丁勇及其配偶JIANG RONGZHI减持数量分别合并计算,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WANG XIAOHONG、丁勇及其配偶JIANG RONGZHI任一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当年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和承诺一致
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ZHU WEI及其配偶WANG XIAOHONG、丁勇及其配偶JIANG RONGZHI承诺:
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每年不超过2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后,本人(或配偶)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或配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
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ZHU WEI及其配偶WANG XIAOHONG、丁勇及其配偶JIANG RONGZHI均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和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ZHU WEI及其配偶WANG XIAOHONG、丁勇及其配偶JIANG RONGZHI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公司董事会将督促ZHU WEI及其配偶WANG XIAOHONG、丁勇及其配偶JIANG RONGZHI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ZHU WEI及其配偶WANG XIAOHONG、丁勇及其配偶JIANG RONGZHI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ZHU WEI及其配偶WANG XIAOHONG、丁勇及其配偶JIANG RONGZHI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新的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