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1-11-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1-058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550,560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76,649,8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6号),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致软件”)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505,600股,并于2020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36,516,68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82,022,28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003,64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5,018,632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1,676,112股已于2021年6月7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22名,对应股票数量76,649,8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42.11%。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之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管理计划“浙商金惠科创板新致软件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致软件员工资管计划”),涉及股东数量为1名,对应股票数量为4,550,56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2.50%。

  上述限售股股东数量合计为23名,对应股份数量为81,200,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1%。限售期均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12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1年12月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股东上海点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旺道有限公司、德州仰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常春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春藤(昆山)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疆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CMECITY LIMITED、CENTRAL ERA LIMITED、OASIS COVE INVESTMENTS LIMITED、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源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三峡华翔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文旅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嘉兴高鲲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春藤(上海)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灏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东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仰岳晋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仰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通创新互联成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照常春藤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青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TIS株式会社承诺: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股东常春藤(上海)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照常春藤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在申报前6个月内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处受让的股份,承诺人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同时,发行前单独或同一控制下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点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旺道有限公司、德州仰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常春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春藤(昆山)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ACMECITY LIMITED、CENTRAL ERA LIMITED、OASIS COVE INVESTMENTS LIMITED、常春藤(上海)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仰岳晋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仰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照常春藤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承诺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至少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时,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新致软件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保荐机构同意新致软件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总数为81,200,36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44.61%,限售期为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550,56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2.50%,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三)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76,649,8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2.11%,限售期为12个月;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7日;

  (五)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六)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六、上网公告附件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1-059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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